起始投資金額:人有多大膽,就冒多大險
起始投資金額是由投資者的風險承受程度決定的,如果投資者決定投在股票上面的全部資金是1萬元,能夠承受的一次虧損額是5%的資金即500元,而從前面的開倉買進點2258.42和追蹤止損點1773.06可以計算出,如果實行止損的話,虧損百分比是21.5%:
(2258.42-1773.06)/2258.42=21.5%
但是投資者能夠承受的一次虧損百分比只有5%,那麼可以用減少起始投資金額的辦法來達到目的,如果開始只投入不到四分之一的資金就可以了:
5%/21.5%×1萬元=2325.58元
也就是說,如果起始投資金額是2325.58元的話,即使按照交易系統以21.5%的百分比平倉止損,那麼最多的虧損也只有投資者事先有所預料的500元:
2325.58元×21.5%=500元
如果另一位投資者投在股票上面的全部資金也是1萬元,但能夠承受的一次虧損額是10%的資金即1000元,那麼買進時需要投入接近二分之一的資金:
10%/21.5%×1萬元=4651.16元
也就是說,如果起始投資金額是4651.16元的話,即使按照交易系統以21.5%的百分比平倉止損,那麼最多的虧損就是1000元:
4651.16元×21.5%=1000元
與直覺交易無法控制虧損的幅度不同,交易系統給了投資者自己掌控止損金額大小的主動權,因此在風險控制上佔據了明顯的優勢。
追加投資金額:確保贏利之後再追加籌碼
追加投資金額只能在第一筆投資已經確保獲利的情況下進行。比如滬深300指數已經從2258.42的第一次買入點上升了30%,達到了2935.95,這時候的追蹤止損百分比是低於現價20%,爲2348.76。這就意味着第一筆在2258.42點買入的投資至少能以2348.76點的止贏價格賣出,利潤是有保證的。
如果此時交易系統又給出了第二次買入的信號,投資者可以做第二次的追加投資,並且同時根據能夠承受的虧損金額設定好止損點,如果一次能忍受500元的損失,就再次投入2500元。
5%/20%×1萬元=2500元
如果一次能忍受1000元的損失,就投入500元。10%/20%×1萬元=5000元
這樣,雖然投資金額是雙份的,卻只有一份資金承擔着意料之中的虧損風險,而另一份資金則確保了贏利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