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數計算公式
(1)上證指數系列均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公式計算。
(2)上證180指數、上證50指數等以成份股的調整股本數爲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爲: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樣本股的調整市值/基期)×1000
其中,調整市值=∑(股價×調整股本數)。
上證180金融股指數、上證180基建指數等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方法計算,計算公式爲: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樣本股的調整市值/基期)×1000
其中,調整市值=∑(股價×調整股本數×權重上限因子),權重上限因子介於0和1之間,以便樣本股權重不超過15%(對上證180風格指數系列,樣本股權重上限爲10%)。
調整股本數採用分級靠檔的方法對成份股股本進行調整。比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總股本)爲6%,低於10%,則採用流通股本爲權數;某股票流通比例爲66%,落在區間(60,70)內,對應的加權比例爲70%,則將總股本的70%作爲權數。
(3)上證綜合指數等以樣本股的發行股本數爲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爲: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成份股的總市值/基期)×基期指數
其中,總市值=∑(股價×發行股數)。
成份股中的B股在計算上證B股指數時,價格採用美元計算。
成份股中的B股在計算其他指數時,價格按適用匯率(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每週最後一個交易日的人民幣兌美元的中間價)折算成人民幣。
(4)上證基金指數以基金髮行份額爲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爲: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基金的總市值/基期)×1000
其中,總市值∑(市價×發行份額)。
(5)上證國債指數以樣本國債在證券交易所的發行量爲權數進行加權,計算公式爲: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成份國債的總市值+報告期國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基期×100
其中,總市值=∑(全價×發行量);全價=淨價+應計利息。
報告期國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表示將當月樣本國債利息收入再投資於債券指數本身所得收益。
(6)上證企債指數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公式計算。以樣本企業債的發行盤爲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爲: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成份企業債的總市值+報告期企業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基期]×100
其中,總市值=∑(全價×發行量)。
報告期企業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表示將當月樣本企業債利息收入再投資於債券指數本身所得收益。
(7)上證公司債指數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方法計算,計算公式爲: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指數樣本總市值+報告期公司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基期]×基值
其中,總市值=∑(全價×發行量)。
報告期公司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表示將當月付息指數樣本利息收入再投資於債券指數本身所得收益。
(8)上證分離債指數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方法計算,計算公式爲: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指數樣本總市值+報告期分離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基期]×基值
報告期分離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表示將當月付息指數樣本利息收入再投資於債券指數本身所得收益。
指數的實時計算
上證指數系列均爲實時計算。
具體做法是,在每一交易日集合競價結束後,用集合競價產生的股票開盤價(無成交者取前日收盤價)計算開盤指數,以後每大約2秒重新計算一次指數,直至收盤,每大約6秒實時向外發佈。
其中各成份股的計算價位(X)根據以下原則確定:
(1)若當日沒有成交,則X=前日收盤價;
(2)若當日有成交,則X=最新成交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