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中的盈利要么来自于市场行为,要么来自于交易行为。市场收益,也叫做资本收益,对大部分长线投资者而言都非常熟悉。当市场向上时,在市场中做多的投资者便会有所盈利;当市场掉头向下时情况则正好相反。随着市场的起起伏伏,投资者平均而言获得的收益应当与市场收益持平。然而,正如Bagehot (1971)最先指出的那样,短线投机交易者的存在可能会使最终的收益率产生偏差。
如果做市商确切地知道某个交易商具有信息优势,那么做市商可能会单独提高该交易商的买卖价差。但是,大部分交易者都是利用特定事件产生的概率进行交易,并且在平仓前无法将知情交易商与不知悄交易商区分开来。为了弥补与知情交易商进行交易的损失,做市商会提高对所有客户的买卖价差以增加利润。结果,由于知情交易商的存在,不论知情或不知情的市场参与者都必须承担较高的买卖价差。
Glosten和Milgrom (1985)在这方面做出了相当重要的研究。他们的模型描述了知情交易商的委托单是如何在竞争性市场中体现并将信息传播出去的。从根本上来说,当交易商提前获知某只股票的利空消息时会立刻卖出股票,获知利好消息时则会买入股票。然而,知情交易商也会可能会进行产生流动性的买卖行为。做市商会根据所接受的委托单种类的不同(买进或卖出)而即时调整对某只股票未来走势的看法。因此,随着做市商对证券期望价值的改变,做市商会调整愿意与客户进行交易的买入价和卖出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