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 年聯邦儲備法案是什麼?
1913 年《聯邦儲備法》是美國製定的一項立法,建立了聯邦儲備系統。國會通過《聯邦儲備法》,通過設立中央銀行監督貨幣政策,建立美國的經濟穩定。
摘要
- 1913 年《聯邦儲備法案》創建了聯邦儲備系統,簡稱“美聯儲”。
- 它的實施是爲了通過引入中央銀行來監督貨幣政策來建立美國的經濟穩定。
- 《聯邦儲備法》是塑造美國金融體系最具影響力的法律之一。
瞭解1913年聯邦儲備法
該法律規定了聯邦儲備系統的目的、結構和功能。國會可以修改《聯邦儲備法》,並且已經多次這樣做了。
1913 年之前,金融恐慌屢見不鮮,因爲投資者不確定銀行存款是否安全。1895 年救助政府的摩根大通等私人金融家經常提供信貸額度,以保證金融部門的穩定。1913 年由伍德羅·威爾遜總統簽署的《聯邦儲備法》賦予美聯儲印鈔和政策工具的能力,以確保經濟穩定。
美聯儲體系制定了最大化就業和保持價格穩定的雙重使命。
《聯邦儲備法》也許是有關美國金融體系最具影響力的法律之一。
美聯儲體系
12家聯邦儲備銀行分別負責一個區域,位於波士頓、紐約、費城、克利夫蘭、里士滿、聖路易斯、亞特蘭大、芝加哥、明尼阿波利斯、堪薩斯城、達拉斯和舊金山。
美聯儲理事會的七名理事由總統提名,並經美國參議院批准。每名理事的任期最長爲 14 年,每任理事的任期間隔兩年,以限制總統的權力。此外,法律規定,理事的任命必須代表美國經濟的所有廣泛領域。
以下是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的美聯儲理事會成員現任名單。
現任聯邦儲備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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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羅姆·鮑威爾 (主席) |
席位目前空缺(副主席)—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 |
席位目前空缺(監管副主席)—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米歇爾·W·鮑曼 |
萊爾·佈雷納德 |
克里斯托弗·J·沃勒 |
座位目前空着 |
以下是現任美聯儲銀行行長的名單:
現任美聯儲銀行行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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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長姓名 | 銀行所在地-地區 |
肯尼斯·C·蒙哥馬利 | 波士頓-1 |
約翰·C·威廉姆斯 | 紐約-2 |
帕特里克·T·哈克 | 費城-3 |
洛蕾塔·J·梅斯特 | 克利夫蘭-4 |
托馬斯·巴金 | 里士滿-5 |
拉斐爾·W·博斯蒂克 | 亞特蘭大-6 |
查爾斯·L·埃文斯 | 芝加哥-7 |
詹姆斯·布拉德 | 聖路易斯-8 |
尼爾·卡什卡利 | 明尼阿波利斯-9 |
埃絲特·L·喬治 | 堪薩斯城-10 |
梅雷迪斯·布萊克 | 達拉斯-11 |
瑪麗·C·戴利 | 舊金山-12 |
美聯儲權力
除了印鈔之外,美聯儲還擁有調整貼現率和聯邦基金利率以及買賣美國國債的權力。聯邦基金利率——存款機構隔夜相互借出存放在美聯儲的資金的利率——對美國的可用信貸和利率有着重大影響,是確保最大的銀行機構不會出現流動性短缺的一項措施。
美聯儲通過其掌握的貨幣工具,試圖平滑經濟週期的繁榮與衰退,併爲當前的生產水平維持足夠的貨幣和信貸基礎。
全球各國央行都使用量化寬鬆政策來擴大私人信貸、降低利率並增加投資和商業活動。量化寬鬆政策主要用於在信貸稀缺的經濟衰退期間刺激經濟,例如2008 年金融危機期間和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