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數修正公式
上證指數系列均採用“除數修正法”修正。
當成份股名單發生變化或成份股的股本結構發生變化或成份股的市值出現非交易因素的變動時,採用“除數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數,以保證指數的連續性。修正公式爲:
修正前的市值/原除數=修正後的市值/新除數
其中,修正前的市值+新增(減)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數(即修正後的除數,又稱新基期),並據此計算以後的需要修正的幾種情況:
(1)新上市。對綜合指數(上證綜指和新上證綜指)和分類指數(A股指數、B股指數和行業分類指數),凡有成份證券新上市,上市後第十一個交易日計入指數。
(2)除息。凡有成份股除息(分紅派息),指數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3)除權。凡有成份股送股或配股,在成份股的除權基準日前修正指數。
修正後市值=除權報價×除權後的股本數+修正前市值(不含除權股票)
(4)匯率變動。每一交易周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根據中國外匯交易中心該日人民幣兌美元的中間價修正指數。
(5)停牌。當某一成份股處於停牌期間,取其正常的最後成交價計算指數。
(6)摘牌。凡有成份股摘牌(終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進行指數修正。
(7)股本變動。凡有成份股發生其他股本變動(如增發新股上市引起的流通股本增加等),在成份股的股本變動日前修正指數。
修正後市值=收盤價×調整後的股本數+修正前市值(不含變動股票)
(8)停市。A股或B股部分停市時,指數照常計算;A股與B股全部停市時,指數停止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