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BITDA倍数法
EV/EBITDA倍数法是使用企业价值作为分子,而使用EBITDA衡量企业的收益。
EV/EBITDA倍数=EV/EBITDA
在使用时:EV=EBITDAxEV/EBITDA倍数
EV:企业价值
EBITDA:息税折旧前营业利润
与市盈率法相比,EV/EBITDA倍数法存在以下一些特点。
相比于公司净利润,公司EBITDA出现负数的可能性更小,从而使乘数的使用范围更大。
不同公司间的诸如折旧政策等会计制度上的差异会造成净利润的不同但却不会影响EBITDA指标。
由于EBITDA中不包含财务费用,使用EBITDA倍数比市盈率方法更容易在具有不同财务杠杆的公司间进行比较。
EV/EBITDA倍数法和市盈率法一样,仍然无法将企业长期发展前景反映于价值评估结果中。
由于EBITDA只是针对公司业务经营而言的,所以如果在EBITDA倍数法中选择公司的总价值而非业务价值作为计算乘数的基础,相当于认为长期投资和超额现金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也与EBITDA指标相关。当可比公司与目标公司在长期投资和超额现金方面存在较小差异时,这种简化不会影响到估值结果的正确性。但当可比公司与目标公司在这两个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时则可能导致错误的评估结论。
企业价值/销售收入倍数法
市盈率、EV/EBITDA倍数法都是比较常用和传统的相对估价方法。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企业特征的变化,其他口径的收益倍数法也被越来越多的分析人员用于价值评估工作,其中使用较多的是销售收入倍数法。
在销售收入倍数法中,可以使用股权价值计算乘数,也可以使用企业价值计算乘数。经常使用的是企业价值形式:
销售收入倍数=企业价值/销售收入
在使用时:企业价值==销售收入x销售收入倍数
其计算出的是企业价值,因此也要对付息债务、少数股东权益等其他投资资本的价值进行调整,以得到股权价值。其调整过程与EV/EBITDA倍数法的调整过程完全相同。
销售收入倍数法存在以下一些特点。
很多年轻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或者网络企业的净利润,甚至EBITDA都是负值,无法用传统的方法进行评估,而使用销售收入可以有效地避免这一问题。
销售收入相对而言很难被操控,而不像其他收益指标那样容易受到折旧、存货、研发费用、专项费用等项目会计处理的影响。
由于销售收入倍数法中并没有体现企业的成本和边际利润,而这是影响企业价值的核心因素,因此在使用这种方法时必须非常谨慎,否则很可能导致评估结论发生重大错误。
与EV/EBITDA倍数法相似,当选择公司的总价值而非业务价值作为计算乘数的基础时,可比公司与目标公司在长期投资和超额现金方面的差异可能会影响评估结论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