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上市募集更多的資金
不滿足於僅僅把股票銷售給我所在社區內的四位父母,我的下一步計劃是,將《先生雜誌》的股票銷售給成千上萬位投資者,並在某一大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在美國,有三大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所都爲投資者提供股票交易的場所。這三大證券交易所分別是:紐約證券交易所、美國證券交易所以及納斯達克,下面具體介紹每一個交易所。
紐約證券交易所
紐約證券交易所是美國三大交易所中規模最大、歷史最悠久的交易所,它著名的營業廳就位於曼哈頓的華爾街。它迎合了那些易被大家接受的、成績卓越的企業,像IBM、福特以及麥當勞。想在這裏掛牌上市的公司,必須至少有110萬股流通在外的股票,在過去三年中,每年的稅前利潤至少1000萬美元或者更多,而且全球市場的資本總額至少有7.5億美元,可以看出,只有那些重量級的公司才能夠在紐約證券交易所掛牌。順便說明一下,流通在外的股票(outstanding)是指股東持有的股票。要想在紐約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一家公司必須至少已經發行並且銷售了110萬股股票。
美國證券交易所
美國證券交易所的要求稍微比紐約證券交易所寬鬆,在這裏掛牌的是規模稍微小一點的公司。要想在美國證券交易所掛牌,一家公司必須至少有50萬股流通在外的股票,總價值至少達400萬美元,並且每年的稅前收入達75萬美元或者更多。
納斯達克
近年來,納斯達克的交易非常活躍,同時,也因爲交易對象是微軟、直覺以及戴爾等炫目的高科技公司而更加引人注目。它有時被稱做場外交易(over-the-counter),因爲你在華爾街或者其他任何一條街上都看不到它的營業廳。實際上,納斯達克是由全美各地的經紀人所組成的,他們通過計算機交易股票,其中,一些經紀人被稱爲做市商(marketmaker),因爲當你想購買股票時,他們會提供股票給你。你永遠都不知道所購買的股票是由哪位經紀人提供的,當然你也不在乎。要在納斯達克掛牌上市,一家公司必須至少有2200位股東,至少有125萬股流通在外的股票,總價值在7000萬美元以上,並且在過去的三年中,每年的稅前收入達1100萬美元或者更多。
與投資銀行家合作
很明顯,《先生雜誌》在以上三大證券交易所掛牌的機會非常渺茫,但是,在這裏,我們假設《先生雜誌》是一個特例,而且我還找到了像高盛、美林、潘恩韋伯(PaineWebber)這樣大型經紀公司的投資銀行部門,來商討股票首次公開發行(initialpublicoffering)事宜。首次公開發行是指一家公司首次向大衆發售股票。我告訴投資銀行家,我想募集多少資金,投資銀行家決定以什麼樣的價格發行多少股股票。如果我想募集1000萬美元,銀行家可以以每股2美元的價格發行500萬股,或者以每股1美元的價格發行1000萬股,或者以每股5美元的價格發行200萬股。只要這兩者的組合達到目標金額,選用哪種方案都沒有關係。
投資銀行家承諾,如果沒有人購買這些股票,他們會全部購買,但是他們需要每股賺取一些利潤以便抵消風險。首先,銀行家將《先生雜誌》的股票銷售到初級市場(primarymarket),這個市場是由銀行家的優先私人客戶組成的。初級市場同意購買《先生雜誌》的新股票之後,投資銀行家再把剩餘的股票銷售到二級市場(secondarymarket),這個市場是由像你我這樣的普通人組成的,我們在報紙上閱讀股市行情購買股票。
次發行
銀行家首次公開發行後,我拿到了所需要的資金,同時,公司也有了一批新的投資者,如果隨後還需要募集更多的資金,我會通過二次發行(secondaryoffering)股票的方式,銷售更多的股票。無論我再多銷售幾次股票,這些股票銷售都稱爲二次發行。我也可以選擇向投資者銷售債券。投資者購買公司債券(corporatebond),這相當於他們借錢給公司,因此,我將來需要向他們支付利息並償還本金。也就是說,公司債券和銀行貸款有相同的缺點,如果《先生雜誌》從投資者那裏借了錢,就不得不向他們支付利息。而通過二次發行,向投資者銷售股票來融資,就沒有這樣的負擔。
有時候,二次發行是必要的,因爲一旦股票在公開市場交易,公司便不能從中獲取一毛錢利潤。公司發行和銷售股票之後,股票產生的所有利潤和損失都屬於那些交易股票的投資者,即使股票的價格上漲了4倍,在一天之內被買賣了10次,發行股票的公司也無法從中獲利。原因很簡單:購買股票的投資者擁有股票,他可以按照市場願意支付的任何價格來賣出股票。公司沒有資格從投資者銷售股票的活動中獲取任何利潤,因爲投資者是股票的唯一所有者,直到股票賣出以後,這時買方成爲新的所有者。除非公司自己買回自家股票,否則它將不再持有銷售出去的股票。
這和你賣汽車沒有什麼不同。當你最終將車庫裏那輛品託(pinto)老爺車脫手時,你會將銷售所得的一部分分給福特嗎?當然不會。你在報紙上刊登廣告,把買方付給你的支票存進銀行,然後就各走各的路,這與持有福特公司的股票是一樣的情況,你下單銷售,收到買方的錢,向經紀人支付手續費,然後各走各的路。福特公司甚至都不知道有這些事情發生。
現在,比較精明的讀者可能在考慮,爲什麼公司拿到錢後,還會關心股票價格的上漲或者下跌呢?畢竟,你把股票賣給我,我再賣給別人,而公司卻從中無法獲得任何利潤。事實的確如此,但是,請記住,公司可能日後想一而再、再而三地進行二次發行。如果一家公司以每股40美元的價格,發行了100萬股新股票,它將會募集到4000萬美元;如果它以每股10美元的價格,發行了100萬股新股票,它只會募集到1000萬美元。你想,大部分公司是不是想募集4000萬美元而不是1000美元呢?它們當然想要前者,這也是爲什麼公司希望看到它們的股票價格上漲的原因,就更不用說,一直下跌的股票價格會帶來多麼惡劣的新聞報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