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95年1月1日起,爲了確保股票市場上的穩定性,預防過度的投機,股市開始實行“T+1”這樣的交易制度,當天時候買進的股票,一定要等到下一個交易日的時候纔可以賣出。
同時,對資金還是採取“T+0”,意思就是當天回籠的資金立馬就能夠使用。
漲跌停板制度起源於外國的早期的證券市場,是證券市場當中爲了預防交易的價格暴漲或者是暴跌,打擊過度的投機現象,對每個證券當天的價格的上漲或者是下跌的幅度給予適當的限制的這樣的一個交易制度,就是規定交易的價格在一個交易日當中的最大的波動幅度是前一個交易日收盤的價格的上下百分之幾,要是超過的話立馬就停止交易。
我國的證券市場現在發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號的時候發佈的,1996年12月26的時候確定實施的,就是爲了保護廣大股民的利益,維護股票市場的穩定性,進一步的推動股市的規範化。
制度當中規定,除了上市首日以外,股票(含A、B股)還有基金類的證券在一個交易日之內的交易的價格相對於上一個交易日之內的收市的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可以超過10%,只要是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就是無效的委託。
國內的漲跌停板的制度和國外的制度的主要區別就是在股價達到漲跌停板之後,不是立馬停止交易,在漲跌停的價位或者是以內的價格的交易還是能夠繼續進行的,一直到當日收市的時候截止。
T+0,T+1,T+2清算體系
T+0清算體系:是指股民朋友在交易日的當天買賣的股票得到成交確認之後,能夠進行反向的交易操作。意思就是買進的委託成交確認以後,清算交割之前能夠將當天委託買進的股票再進行委託賣出;賣出的委託成交確認以後,清算交割之前能夠將當天賣出的股票的資金用在再委託的時候買進。
T+1清算體系:是指股民朋友在交易日的當天買賣的股票成交以後,不可以在當天的時候在進行反向的操作,一定要在次日清算交割以後,纔可以進行反向的交易操作。這樣的清算體系讓股票的交易速度變慢,投機性的話就會減弱。
T+2清算體系:是指股民朋友在交易日的當天買賣的股票成交以後,只能在成交以後的次二天的時候清算交割,在這以後的話,纔可以進行反向的交易。在這樣的清算體系之下,股票的交易速度變的更慢,授權性的會更弱,但是隻要波動較大的時候,投資者所承擔的風險也會變得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