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共同過失?
共同過失是指原告未能合理注意自身安全。原告是向另一方(被告)提起訴訟的一方。如果原告的行爲增加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共同過失可以阻止原告獲得賠償或減少原告獲得的賠償金額。被告通常以共同過失作爲辯護理由。
概要
- 共同過失是指原告忽視其自身安全。
- 如果原告的疏忽增加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則可能會減少原告的賠償金額。
- 法院將判定保單持有人的行爲造成了多大的損失,並且可以拒絕支付保單。
瞭解共同過失
確定事故責任是保險的一個重要方面。投保人可以提出保險索賠,要求賠償保險單承保範圍內的損失或事件。保險公司提起訴訟,以確保他們只對投保客戶造成的損害負責。此外,保險公司的辯護律師通常會試圖將責任限制在儘可能小的範圍內。
保險公司和法院審查導致事故的行爲,確定如何確定責任。責任的確定最終將決定保險公司因保險索賠必須支付多少賠償金。保險公司力求儘可能少地支付索賠,以免影響公司的盈利能力。
在某些情況下,提出索賠的一方可能被判定無罪。例如,如果被保險人的財產符合規定但因災難性事件而受損,則投保人可能會獲得最高保險限額的全額賠償。在其他情況下,提出索賠的個人可能會被判定對損失負有責任。例如,在被保險人被告知電線故障但選擇不修理後,因火災而損失的財產索賠可能被視爲過失。法院必須確定投保人的行爲造成了多大的損失——這是共同過失的本質——並且可以減少或拒絕支付。
州法律
如果共同過失是導致原告受傷的重要因素,某些州允許共同過失。州法律決定共同過失如何影響受害者在事故或損失後獲得賠償的能力。如果受害者負有部分責任,某些州允許減少賠償金額,而如果受害者在事故中有任何過錯,其他州則拒絕支付賠償金。
共同過失與比較過失
比較過失法用於確定原告和被告之間的過失程度,從而確定索賠中的過失或責任。通過比較過失法,可以確定過失,並根據確定的過失程度按比例判給賠償金。保險索賠中判給的金額可能按以下方式計算:原告的賠償額 =(被告的過失百分比 * 原告的已證明損失)。
雖然共同過失會減少原告獲得的賠償金額,但比較過失則試圖根據各方在事故中的參與程度按比例分配財務責任。大多數美國州都通過法規或司法判決採用了比較過失而不是共同過失。
共同過失的例子
舉個例子,假設一名長期接觸石棉的建築工人患上了肺癌。隨後,他去世了,他的家人對僱主提起訴訟,指控其未按照行業標準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被告辯稱存在共同過失,稱死者每天吸 10 包無過濾嘴香菸,持續了 20 多年,這可能導致或促成了他們的癌症。在確定過錯並判給賠償金後,法院根據原告在保護自己免受肺癌方面的疏忽減少了被告應支付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