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個人或企業實體提供商品或服務並收到商品或服務作爲回報,而不是接收現金或其他貨幣工具時,就會發生易貨交換。賬戶仍然必須跟蹤這些交易,但不能依賴標準購買收據來記錄交易。儘管美國與國際上的會計標準有所不同,但易貨交易通常使用各種方法進行會計處理,從而得出公允價值估計。
要點
- 當一個實體提供商品或服務並收到商品或服務作爲回報,而不是接收金錢時,就會發生易貨交換。
- 賬戶仍然必須跟蹤這些交易,但不能依賴標準購買收據來記錄交易。
- 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標準,確認收入要求應對非貨幣銷售提供可靠的估計。
- 美國公認會計准則還認爲,應根據先前的非易貨交易進行公平市場價值估計,以記錄易貨銷售。
IFRS 和易貨交易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IFRS)是美國境外公司報告會計交易和財務報表整體的會計規則。這些規則由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 制定和更新。這些會計準則有助於創建透明且一致的會計實踐,使公司和投資者受益。
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收入可以是現金、應收賬款或其他資產。確認收入的標準要求對非貨幣銷售提供可靠的估計。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 18,如果沒有這種計量,任何易貨銷售都不能被確認。
大多數當代易貨貿易是廣告服務之間的交易。因此,IASB 發佈了 SIC-31“涉及廣告服務的收入易貨交易”中詳細說明的具體裁決。在這些情況下,企業將廣告時間或廣告空間交換爲其他廣告時間或廣告空間。 SIC-31 提供了將公平市場價值應用於廣告服務的框架。
基本過程包括分析以前涉及類似廣告服務的非易貨交易。根據 IFRS 準則,這些非易貨交易只有在頻繁發生且不涉及易貨交易中也使用的第三方的情況下才能使用。
美國公認會計准則和易貨交易
在美國,公司必須遵守的會計準則稱爲公認會計原則(GAAP) 。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 (FASB)負責在美國建立和維護 GAAP
根據美國公認會計准則體系,易貨交易被定義爲兩方在不支付現金的情況下交換商品或服務。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非常相似,絕大多數易貨貿易都涉及廣告服務。美國公認會計准則還根據先前的非易貨交易尋找公平的市場價值估計,以記錄易貨銷售。換句話說,類似商品和服務交易的歷史收入可以用來幫助確定公平市場價值。
然而,GAAP 和 SIC-31 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 GAAP 有一種方法可以解釋無法成功估計公平市場價值的情況。根據新興問題工作組1999 年做出的裁決,如果沒有歷史數據的估計,易貨交易的收入將按所放棄資產的賬面價值記錄,該賬面價值很可能爲零。
第一種情況,記錄的項目稱爲非貨幣交易,易貨交易金額。在後一種情況下,記錄的項目爲非貨幣交易,公允價值不可確定。
易貨積分和第三方易貨交易
這些描述不包括通過第三方易貨交易所進行的交易,即個人或企業交易商品以換取稍後使用的易貨信用或“積分”。由於積分充當非正式的交換媒介,並且這些不是直接交易,因此它們是與傳統易貨交易不同的問題。在涉及易貨信用的交易的情況下,公認會計准則允許在易貨信用易於兌換爲現金工具的情況下進行標準收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