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型操纵是指操纵者通过自己的行动改变资产真实或者可察觉的价值,进而改变公司的股价。Vila(1989)以一个例子对行为型操纵的表现形式进行了说明。在这个例子中,操纵者(可以是竞标者本人)和他人联合,操纵者在对目标公司接管竞标(takeover bid)计划消息公布之前预先买入该公司股票,随后发布接管竞标计划,由于是利好消息,目标公司股价自然会被提高,然后操纵者放弃接管而选择卖出手中股票从中获利。
在我国,行为型操纵的现象很多。有的庄家甚至为上市公司“包销产品”,东西能不能卖出去不重要,会卖不会卖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庄家得把约定包销产品的那笔钱拿出来。为上市公司的业绩,为基本面垫底,有了这笔钱垫底,中报年报,每股收益几毛几毛,也就意味着今后二级市场股价拉升空间有多大了。最关键的是保证上市公司头两年什么都不干,就能维持绩优形象。
案例1:“中科系”是一个强庄控盘的典型代表,庄家主力从为上市公司做业绩到为上市公司做资产,经历了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在没有正的现金流量时,庄家主力将利润直接注入上市公司,使之大幅盈利,年末大送配,股价也被庄家拉高数倍,然后,利用各种利好信息,庄家平仓出局,把中小投资者套在里面。
案例2:2000年初国内证券市场上网络题材股再次狂彪时,某公司总裁因自己持股被套甚深,于是策划投资网络,公司摇身一变成为“新生代网络股”,结果该公司股价比原先涨4倍多,该总裁获利丰厚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