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osten和Milgrom ( 1985)將交易過程描述爲一系列的有序行爲。
首先,一些擁有信息優勢的交易商獲知了證券的真實價值V,此時其他的市場參與者還並不知情。知情交易商獲利的可能性遠遠超過不知情交易商,因此他們樂意儘可能頻繁地進行交易。因爲知情交易商知道證券的真實價值V,他們的燕利永遠以不知情交易商的虧損爲代價。不知情交易商選擇交易的原因通常不是爲了短線獲利。例如,長線投資者之類市場參與者儘管不知道下一分鐘股票的真實價值,但卻可能對下一個交易日股票的真實價值有很好的認識。因此,不知情投資者願意在當下與知情交易商進行交易,只是他們並不知道再多等一分鐘,他們就能獲得更好的價格。在外匯市場中,不知情交易商(比如跨國公司)可能會因爲對沖外匯風險敞口而進行交易。
做市商會把知情交易商擁有的信息反映到價格中。當做市商收到一份指令單時,他會根據指令單的參數來重新評估證券的真實價值。指令單的參數包括建倉方向(買或賣),指定價格(如果是限價指令的話),委託數量,槓桿率或者保證金水平,交易者之前的成功率等。每當有一個新的指令到達時,做市商都會把這些新信息整合進先驗概率,這個過程常常用貝葉斯法則( Bayes rule)來描述。根據貝葉斯法則來調整並更新觀點的過程稱爲貝葉斯學習(Bayesian learning)。採用貝葉斯學習的計算機算法通常稱爲遺傳算法(genetic algorith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