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有利賣出是出售股票的策略之一。它是指投資者在買進股票時,制定出一個預期的獲利目標,當股價到達這一目標,就立即予以出手的投資方法。
相對有利賣出的理論基礎是,由於股票交易是一種動態的活動過程,因而股票價格的高低是相對的,不存在絕對的高價與絕對的低價。這樣,在股票投資過程中就應該堅持自己的預期目標,即“相對有利”的標準。只要達到了既定的預期目標,就應該脫手變現。不然的話,如果貪心不足,往往連老本也要蝕掉,至於預期目標的大小,則要根據股市狀況和投資者的個性特點,由投資者自行確定。
例如,某投資者以1萬元現金購買了每股價格爲10元的某種股票1000股,如果其確定預期目標爲10%,那麼當股價漲至每股11元時就應全部脫手變現。如果其確定的預期目標爲30%,則應待股價漲到每股13元才能予以賣出。
相對有利賣出是一種比較穩健的短線投資方法,可以有效防止因股價下跌而給投資者帶來的損失。但它也有兩個明顯就會失去獲取更多收益的機會;二是當買進股票後,如果其股價變化較平穩,那麼就會較長時間達不到預期的獲利目標,而使投資者的資金長期擱置在不能獲取收益的證券上。
此外,採取相對有利賣出的投資策略時,除了事先確定好預期的獲利目標外,還可確定相應的預期損失目標,只要股價變化一旦達到預期損失目標時,投資者可將股票脫手變現,以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