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典型的交易机制可能如下:如果没有什么充足的理由,价格范围扩大到平均每日价格范围的两倍标准差之外,那么我们可以认为价差会在几个小时之内回归。
这种双类别股票策略有两个主要缺陷,而且可能无法运用于资产管理规模(assets under management, AUM)较大的基金。
1.有两种不同类别的股票,且它们都在开放市场中交易的上市公司的数目极为有限,这限制了此种策略的适用性。例如在2009年1月份,雅虎财经列出了只有8家公司有两种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它们是:Block-buster, Inc,;Chipotle; Forest City Entertainment; Greif, Inc,;John Wiley&Sons;K V Pharma; Lennar Corp,;和Moog, Inc,
2.流动性较差的股票的日成交量通常都很小,这进一步限制了此种策略的可行性。所有的B类股票在2009年1月6日的日成交量都没有达到100万股,这对于维持任何合理交易规模的交易策略来说都太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