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 年,《聯邦儲備法》建立了聯邦儲備系統(FRS),這是一個獨立的政府實體,將充當美國政府的中央銀行。除了理事會、董事會和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FOMC) 之外,該法案還建立了一個由 8 到 12 家遍佈全美的聯邦儲備銀行組成的系統。這些銀行的使命是爲國家提供穩定的貨幣政策和安全靈活的金融體系,但儲備銀行到底在做什麼呢?
概要
- 美國聯邦儲備系統負責執行國家貨幣政策並監管國家銀行機構。
- 該系統由至少 8 家、最多 12 家地區儲備成員銀行組成,每家銀行都專注於特定的地理區域,並與紐約聯儲進行協調。
- 這些公司目前位於波士頓、紐約、費城、克利夫蘭、里士滿、亞特蘭大、芝加哥、聖路易斯、明尼阿波利斯、堪薩斯城、達拉斯和舊金山。
地區聯邦銀行網絡
12 家聯邦儲備銀行負責監督地區成員銀行,保護地區經濟利益,並確保公衆對中央銀行決策有影響力。儘管聯邦儲備銀行不以盈利爲目的,但它們通過美聯儲貨幣政策行動購買的政府證券的利息和向存款機構提供的金融服務來獲得收入。每年,在扣除運營費用後,地區銀行將任何超額收益返還給美國財政部。總體而言,這些地區銀行參與四項一般任務:制定貨幣政策、監督金融機構、促進政府政策和提供支付服務。
促進貨幣政策
地方銀行執行董事會制定的貨幣政策,確保所有存款機構(商業和互助儲蓄銀行、儲蓄和貸款協會以及信用合作社)都能按照當前的貼現率獲得現金。
他們還協助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和美聯儲制定貨幣政策。每家地區銀行都有研究人員,負責收集有關其所在地區的信息、分析經濟數據並調查經濟發展情況。這些研究人員爲地區銀行行長提供政策建議,然後行長將這些信息公佈給其選民,以調查民意。
監管會員機構
美聯儲理事會將對成員機構的大部分監管責任委託給各儲備銀行,負責進行現場和非現場檢查、檢查州特許銀行並授權銀行獲得特許。它們還確保存款機構維持適當的準備金率——即規定必須以現金形式持有的存款比例。此外,儲備銀行還負責制定消費者信貸法規,並確保社區能夠從銀行獲得足夠的信貸。
服務政府
儲備銀行還通過充當財政部和存款機構之間的聯絡人,爲聯邦政府提供金融服務。地方銀行負責徵收失業稅、所得稅和消費稅,並存入財政部,以及發行和贖回債券以及指定配額的國庫券,以保持所需的銀行儲備水平。
此外,儲備銀行通過爲政府機構持有抵押品來維護財政部的交易和運營賬戶,以確保目前存放在私人機構的資金。這些銀行還定期支付未償還政府債務的利息。
爲存款機構提供服務
向特許存款機構分發紙幣是儲備銀行的另一項職責。當需求較少時,多餘的現金會存放在儲備銀行;當需求旺盛時,機構可以從銀行提取或借款。地區銀行擁有處理電匯的電子基礎設施,可在 7,800 家存款機構之間轉移資金。
此外,儲備銀行是一個支票清算系統,截至 2018 年,每年處理 145 億張支票,並將其發送到正確的存款機構。儲備銀行還提供自動清算所,允許存款機構交換付款,以便進行工資直接存款和抵押貸款支付。
結論
儲備銀行網絡通常被稱爲銀行的銀行,它執行美聯儲的命令,爲全國各地的成員銀行提供支持,並培養安全的銀行業務實踐。這些銀行提供的許多服務與普通銀行提供的服務類似,只是儲備銀行向銀行而不是個人或商業客戶提供這些服務。儲備銀行持有現金儲備並向存款機構發放貸款,流通貨幣,併爲數千家銀行提供支付服務。
如果沒有這些地區性銀行,美聯儲就無法在全國範圍內執行政策,無法管理成千上萬的存款機構,也無法確保央行在制定政策時能夠聽取各個地區民衆的聲音。他們是財政代理人,也是央行的運作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