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不可贖回?
不可贖回證券是一種金融證券,發行人不能提前贖回,除非支付罰款。不可贖回債券的發行人面臨利率風險,因爲在發行時,它鎖定了在證券到期之前支付的利率。如果利率下降,發行人必須繼續支付較高的利率,直到證券到期。
大多數國債和市政債券都是不可贖回的。
瞭解不可調用對象
優先股和公司債券具有在發行證券時的招股說明書或信託契約中規定的贖回條款。贖回條款可能表明債券是可贖回或不可贖回的。可提前贖回的證券可以提前贖回,並支付溢價,以補償投資者在證券到期日之前贖回時無法賺取任何額外利息的風險。
當利率下降時,債券通常會被“贖回”,因爲較低的利率意味着公司可以以較低的成本爲其債務再融資。例如,如果經濟中的現行利率降至 3%,則支付 4%票面利率的現有債券將意味着發行公司的借貸成本更高。
爲了降低成本,發行公司可能決定贖回現有債券並以較低的利率重新發行。雖然此舉對發行人有利,但債券投資者卻處於不利地位,因爲他們面臨再投資風險,或者只是以較低利率再投資收益的風險。
債券也可以在債券有效期內或在首次發行後經過預定時間段之前不可贖回。無論市場利率水平如何,完全不可贖回的債券發行人都不能提前贖回。不可贖回債券持有人免受因提前贖回而造成的收入損失。只要債券未到期,他們就可以得到定期利息或息票支付,這確保了他們的利息收入和回報率是可預測的。
然而,債券發行人處於不利地位,因爲當利率下降時,他們可能被迫支付更高的債券利息,從而導致更高的債務成本。因此,不可贖回債券往往向投資者支付的利率低於可贖回債券。但投資者的風險較低,因爲他們可以保證在證券存續期間獲得規定的利率。
特別注意事項
有些可贖回債券在首次發行後的一段時間內不可贖回。該時間段稱爲呼叫保護期。例如,信託契約可能規定 20 年期債券在發行日期後八年後才能贖回。
贖回保護期確保債券持有人在至少八年內繼續收到利息,在此期間債券仍不可贖回。贖回保護結束後,不可贖回的證券變爲可贖回,發行人可以贖回其債券的日期稱爲首次贖回日。如果發行人因再融資利率更具吸引力而提前贖回債券,則將停止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
不可贖回債券或優先股在到期日之前或贖回保護期內贖回將產生高額罰款。
雅虎財經不提供稅務、投資或金融服務和建議。該信息的提供沒有考慮任何特定投資者的投資目標、風險承受能力或財務狀況,並且可能並不適合所有投資者。投資涉及風險,包括可能損失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