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要约收购中购买的股票成为买方的财产。从那时起,买方与任何其他股东一样,有权自行决定持有或出售股份。
什么是投标报价?
当潜在购买者向现有股东提出要约,以特定价格购买其在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票时,就会提出要约收购。公司可能会向现有股东提出要约,以回购一定数量的自有股票,以重新获得公司更大的股权,并作为向股东提供额外回报的一种方式。或者,要约收购有时来自寻求获得公司控制权或接管控制权的外部人,或者只是为了获得公司更大的股权。
大多数要约报价都是以特定价格进行的,该价格比当前股价有很大溢价。例如,当当前市场价格仅为每股 15 美元时,可能会提出要约以每股 18 美元的价格购买流通在外的股票。提供溢价的原因是为了诱使大量股东出售他们的股份。
在收购企图的情况下,投标可能以潜在买家能够获得一定数量的股份为条件,例如足够数量的股份构成公司的控股权益。
接受要约收购是个好主意吗?
普遍的看法是,由于要约收购代表了以高于其当前市场价值的价格出售股票的机会,因此接受要约通常符合股东的最佳利益。但是,个人股东可能有充分的理由不接受要约,例如有关出售实现的资本收益的税收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