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起來好得令人難以置信:擁有公司總股票的一小部分,但獲得最多的投票權。這就是雙重股權背後的真相。它們允許非交易股票的股東控制公司對財務股權的條款。
雖然許多投資者希望消除雙重股權,但美國有數百家公司擁有雙重A股和B股,甚至是多重上市股份。那麼,問題來了,雙重股權對公司的基本面和業績有何影響?
重點摘要
- 雙重股權結構賦予特定股東投票控制權,而不是他們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權數量。
- 這是爲了滿足那些不想放棄對公司的控制權但又想利用公共股票市場進行融資的所有者。
- 雙重股權的支持者表示,它們允許創始人追求長期願景,而不是面臨着眼於短期結果的壓力。
- 批評者說,雙重股權創造了一個根深蒂固的股東類別。
- 這些股東可以自由地做出錯誤的決定而不會產生什麼後果。
什麼是雙重股權?
谷歌上市時,許多投資者對它發行第二類股票以確保公司創始人和高管保持控制感到不安。爲 Google內部人員保留的 B 類股票中的每一股都有 10 票。同時,向公衆出售的普通 A 類股 ( GOOGL ) 僅獲得一票,而 C 類股 ( GOOG ) 沒有投票權。
旨在賦予特定股東投票控制權,不平等投票權股份主要是爲了滿足不想放棄控制權但希望公共股權市場提供融資的所有者。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超級投票權的股份不會公開交易,公司創始人及其家人通常是雙重股權公司的控股集團。
誰列出了他們?
許多公司上市雙重股權。例如,福特 ( F ) 的雙重股權結構使得福特家族僅能控制 40% 的股東投票權,而僅佔公司總股本的 4%。
以沃倫·巴菲特爲大股東的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 ( BRK.A , BRK.B ) 以 1/1,500 的 A 類股權益,但 1/10,000 的投票權發行 B 股。
EchoStar ( SATS ) 展示了通過雙重股權可以擁有的極端權力: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 Charlie Ergen 通過其 A 類和 B 類股份的組合控制了其公司近 91% 的投票權。
一些公司試圖通過發行新的無投票權股份來稀釋現有股東的投票權。示例包括 Google、Meta(以前的 Facebook)( FB )和 IAC/Interactive Corp( IAC )。然而,這些稀釋嘗試遭到了違反信託責任和投資者訴訟的指控。這導致公司在 IPO 階段建立了具有無投票權股份的多類別股份結構。
是好是壞?
不喜歡具有雙重股權結構的公司很容易,但其背後的想法有其捍衛者。他們說,這種做法使管理者免受華爾街短期思維的影響。與關注最新季度數據的投資者相比,創始人通常有更長遠的眼光。由於提供額外投票權的股票通常無法交易,因此可以確保公司在艱難時期擁有一批忠實的投資者。在這些情況下,公司業績可能會受益於雙重股權的存在。
話雖如此,有很多理由不喜歡這些股票。他們可以被視爲完全不公平。他們創造了一個劣等的股東階層,並將權力移交給少數人,然後他們被允許將財務風險轉嫁給其他人。由於對他們施加的限制很少,持有超一流股票的經理可能會失控。無論他們的能力和表現如何,家庭和高級管理人員都可以深入公司的運營。
最後,雙層結構可能允許管理層做出錯誤的決定而不會產生什麼後果。
Hollinger International 提供了一個很好的例子來說明雙重股權的不利影響。前CEO康拉德·布萊克控制了公司所有的B類股,這賦予了他30%的股權和73%的投票權。他作爲唯一所有者經營公司,收取大量管理費、諮詢費和個人紅利。霍林格的董事會里擠滿了布萊克的朋友,他們不太可能強烈反對他的權威。霍林格公開交易股票的持有人幾乎無權就高管薪酬、兼併和收購、董事會建設毒丸或其他任何事情做出任何決定。霍林格的財務和股票表現在布萊克的控制下受到影響。
學術研究提供了強有力的證據,證明雙重股權結構會阻礙公司業績。美國國家經濟研究局的一項研究發現,雖然管理者手中的大量所有權股份往往會提高公司業績,但內部人士的嚴格投票控制會削弱它。擁有超級投票權的股東不願通過出售額外股份來籌集現金——這可能會削弱這些股東的影響力。該研究還表明,雙重類別公司往往比單一類別公司揹負更多的債務。更糟糕的是,雙重類別股票往往跑輸股市。
綜述
並非每家雙級公司都註定會表現不佳。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就是其中之一,它始終如一地提供了良好的基本面和股東價值。控股股東通常有興趣在投資者中保持良好聲譽。就家庭成員行使投票權而言,他們有一種情感激勵以提高績效的方式投票。儘管如此,投資者應牢記雙重所有權對公司基本面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