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套利
風險套利一般來說是指與改變公司資本結構的事件相關的交易。先介紹一下什麼是資本結構。當一家公司募集初始資本時,它可以採用兩種方法。一是採用債務融資,即從貸款者處借人資金,到期時償還本金和利息。或者它可以採用股權融資,即分出一部分公司所有權給投資人,投資者根據其資金所佔的比例參與分紅,並且根據比例承擔風險。公司可能會選擇以一種方式籌集資金,或者同時採用兩種融資方式,即一部分採用債務融資,一部分採用股權融資。債務和股權在公司資本中所佔的比例稱作公司的資本結構。再介紹一下事件,這裏的事件特指與公司經營相關的事件,它表示公司影響股東和債權人的經營活動。典型的事件包括支付股利.股票拆細.併購.發行新股等等。在本書中,我們僅介紹與併購相關的風險套利方法。
併購套利始於半個多世紀之前,這一方法最初是由高盛的合夥人Gustave Levy於20世紀40年代中期發現的。他的後繼者就是Robert Rur-bin,同樣是高盛合夥人,後來成爲美國財政部部長。整個20世紀80年代,高盛的風險套利部都是最盈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