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社區再投資法 (CRA)?
社區再投資法案 (CRA) 是 1977 年頒布的一項聯邦法律,旨在鼓勵存款機構滿足其所在社區的信貸需求,包括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社區。
CRA 要求聯邦銀行機構評估每個機構履行其對這些社區的義務的情況。在評估未來批准銀行合併、特許經營、收購、開設分行和存款便利的申請時,這些機構必須考慮這些績效評級。
摘要
- 社區再投資法案 (CRA) 有助於確保聯邦保險銀行滿足其所在社區的信貸需求,並符合安全和穩健的銀行業務慣例。
- CRA 是 1960 年代後期和 1970 年代通過的旨在擴大信貸渠道的幾項法律之一。
- 儘管監管機構會在評估中查看貸款活動和其他數據,但銀行無需滿足特定的基準。
- CRA 績效評級可在線獲取,也可在當地銀行分行索取。
了解社區再投資法案 (CRA)
在《社區再投資法》(和其他公平住房法)之前,美國銀行系統地拒絕向居住在某些地區的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種提供抵押貸款,這些人被稱為“房主貸款公司”(HOLC)的聯邦政府機構“紅線”。 HOLC 根據從當地評估師、信貸員、城市官員和房地產經紀人等各種來源收集的信息,創建了地圖,根據“感知的貸款風險水平”對全國各地的社區進行分類。
這些社區在地圖上用顏色編碼,每種顏色代表該地區對貸方的感知風險。 HOLC 認為紅色社區是危險的,將它們描述為“以明顯程度的有害影響、不良人口或滲透為特徵”。以種族和少數民族人口為主的社區被塗成紅色——因此,“紅線”。
這些地圖是廣泛種族歧視的工具。紅線的直接影響是這些地區的居民無法獲得信貸來購買或改善住房。然而,紅線的長期影響仍然存在:
- 80 多年前,HOLC 塗成紅色(“危險”)的社區中有 74% 現在是中低收入社區。
- 今天,64% 的“危險”社區仍然是種族和少數民族社區。
- 在 1930 年代,91% 的綠色(“最佳”)地區今天仍然是中高收入地區,85% 仍然以白人為主。
住房歧視和貸款歧視是非法的。如果您認為您因種族、宗教、性別、婚姻狀況、使用公共援助、國籍、殘疾或年齡而受到歧視,您可以向消費者金融保護局 (CFPB) 或美國投訴住房和城市發展部 (HUD)。
《社區再投資法》的目標是加強現有法律,要求銀行充分滿足其所服務社區所有成員的銀行需求。
三個聯邦監管機構——貨幣主計長辦公室、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FDIC) 和聯邦儲備委員會——共同監督 CRA。但是,後者主要負責評估國有銀行是否履行了法律規定的義務。
CRA 績效排名
美聯儲使用五種方法之一根據銀行的規模和使命對銀行的業績進行排名。儘管 1995 年對 CRA 的更新要求監管機構考慮貸款和投資數據,但評估過程有些主觀,沒有銀行必須滿足的具體配額。儘管如此,每家銀行仍被授予以下評級之一:
- 傑出的
- 滿意的
- 需要改進
- 嚴重違規
FDIC 維護一個在線數據庫,公眾可以在其中查看特定銀行的分數。此外,銀行有義務根據要求向消費者提供績效評估。
CRA 適用於FDIC 保險的存款機構,包括國家銀行、州立特許銀行和儲蓄協會。但是,由國家信用合作社股份保險基金和其他非銀行實體支持的信用合作社不受該立法的約束。
對 CRA 的批評
CRA 的批評者,包括一些保守的政治家和權威人士,聲稱該法律助長了導致 2008 年金融危機的風險貸款行為。他們認為銀行和其他貸方放寬了抵押貸款批准的某些標準,以滿足 CRA 審查員的要求。
然而,包括聯邦儲備銀行的尼爾·布塔(Neil Bhutta)和丹尼爾·林戈(Daniel Ringo)在內的一些經濟學家在 2015 年認為,基於 CRA 的抵押貸款僅佔金融危機期間發放的次級貸款的一小部分。因此,Bhutta 和 Ringo 得出結論,該法律並不是房地產市場隨後低迷的主要因素。
CRA 也受到批評,認為它不是特別有效。儘管在 CRA 通過後,中低收入社區看到大量貸款湧入,但美聯儲杰弗裡·岡瑟 (Jeffrey Gunther) 的研究得出結論,不受法律約束的貸方——即信用合作社和其他非銀行機構——在那些貸款。
使 CRA 現代化
最近,一些經濟學家和政策制定者建議需要對法律進行修訂,以跟上行業的變化,並減輕銀行的評估過程的繁瑣。例如,銀行分行的實際位置仍然是評分過程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儘管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在網上進行銀行業務。
貨幣監理署於 2020 年 5 月發布了一項最終規則,以“加強和現代化”現有的《社區再投資法》規定。根據新聞稿,針對 2019 年 12 月 12 日宣布的擬議規則制定通知,利益相關者收到了 7,500 多條意見。
在 2018 年的一篇專欄文章中,前貨幣審計長 Joseph Otting 斷言,CRA 過時的方法導致了“投資沙漠”,其中“CRA 的活動通常無法通過阻止銀行在想要貸款和投資時獲得對價在需要資金的社區。”
全國社區再投資聯盟等批評者表示,新規則將通過限制對社區銀行分支機構和銀行存款賬戶的考慮來減少銀行對社區的公共責任。但奧廷表示,它“加強和現代化”了法律,稱最終規則增加了抵押貸款發放的信貸,以促進中低收入地區負擔得起的抵押貸款供應。
然而,2021 年 12 月,貨幣監理署發布了最終規則,撤銷 2020 年 6 月的 CRA 規則,代之以基於 1995 年聯邦銀行機構聯合通過的規則。最終規則生效2022 年 1 月 1 日。
根據聖路易斯聯邦儲備銀行網站上的一篇帖子,“使 CRA 或其支持性法規現代化需要平衡利益。銀行將引用金融服務不斷發展的格局以及來自非銀行提供商的競爭……倡導者對於那些無法獲得銀行服務和信貸的人來說,可能會有其他想法。不可避免地,技術壓力將迫使變革。
美國的公平貸款法是什麼?
公平貸款法禁止貸方在信貸交易的任何方面基於特定的受保護類別進行歧視。一些法規包括聯邦公平貸款法律和法規,包括:
- 1968 年公平住房法
- 1974 年平等信貸機會法
- 1975 年房屋抵押披露法
- 1977 年社區再投資法
什麼是紅線?
Redlining 是現在非法的歧視性做法,根據種族或民族拒絕向某些地區的居民提供信貸。社會學家約翰·麥克奈特(John McKnight)在 1960 年代創造了這個詞來描述由房主貸款公司(美國政府機構)創建的地圖,將種族和少數族裔社區標記為紅色,將它們標記為對貸方“危險”。
貸款人在貸款時可以考慮哪些因素?
貸款機構只能考慮與申請人的信譽(他們的支付能力)相關的因素。貸款人考慮與信譽無關的因素是違法的,包括申請人的種族、膚色、宗教、國籍、性別、婚姻狀況、年齡和參與公共援助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