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双银行系统?
双重银行系统是美国存在的类型,其中国有银行和国家银行在不同级别的政府中获得特许和监督。在美国双重银行体系下,国家银行受联邦法律特许和监管,并受联邦机构的监督。国有银行受州法律许可和监管,并受各自州银行部门的监督。然而,双重制度并不十分明确,一些国有银行在两个层面上都向监管机构负责。
重点
- 美国有双重银行体系,国家银行受联邦监管,州银行受各州监管。
- 这两个系统之间存在一些重叠,某些国有银行在两个层面都受到监管。
- 双重银行体系的支持者认为,国有银行受益于其更大的规模,而国有银行可以更具创新性并适应其社区的需求,并且这两种类型相辅相成。
双银行系统的历史
美国的双重银行体系诞生于南北战争时期。亚伯拉罕·林肯总统的财政部长萨蒙·P·蔡斯(Salmon P. Chase)带头制定了 1863 年的《国家银行法》,其主要目标是为北方筹集资金以击败南方。这必须通过在国家一级发行共同货币来完成。到那时,国家纸币还在流通。 1863 年法案为国有银行创造了竞争,立法者在第二年更进一步,通过了一项对国家纸币的发行征税的修正案。
国有银行的数量急剧下降,但国有银行的一项关键创新——活期存款,允许储户随时提取资金——导致国有银行数量强劲回升。在 1864 年对国家纸币征税的修正案的 10 年内,国家银行要求的客户存款比国家银行多。
启动现代双重银行系统的法律通常被认为是1913 年的《联邦储备法》 ,其中国会创建了联邦储备系统,作为美国的中央银行并指导国家的货币政策。
今天的双重银行系统
今天,所有 50 个州,加上哥伦比亚特区,都有自己的银行监管机构。
国家银行受联邦储备系统或货币审计长办公室监管,具体取决于其结构。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一样,美联储也对某些州特许银行拥有一定的监管权。
此外,成立于 2010 年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 (CFPB)对资产超过 100 亿美元的州和国家银行进行监管,以确保其遵守消费者法律。
笔记
双重银行系统在不同的国家可能意味着不同的事情。例如,在一些穆斯林国家,它指的是一个既有伊斯兰银行又有传统银行的系统。
双银行系统的优缺点
双重银行体系允许国有银行和国家银行两种不同的监管结构共存。这转化为信贷监管方式的差异,包括法定贷款限额,以及各州规则的差异。不利的一面是,这为银行家和消费者增加了一定程度的复杂性,而这些复杂性不会出现在单一银行系统中。
然而,二元结构似乎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它鼓励创建健全而充满活力的银行体系。国家银行可以提供来自规模经济的效率,以及来自应用更多资源的产品和服务创新。
另一方面,国有银行可以更加灵活和灵活地响应本州甚至城镇客户的独特需求。他们的创新一旦成功,就可以被其他国家采用。州特许状的支持者认为,州监管机构更好地了解他们所服务的社区。正如阿肯色州银行部所说,“作为一家州银行的主要监管机构,阿肯色州银行专员和州银行部距离他们监管的银行机构只有很短的车程或简短的电话。”
双银行系统还允许银行选择他们希望的特许经营方式,并且在获得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它们可以从国家特许经营转向州特许经营,反之亦然。
美国的双重银行系统是什么?
在美国,双重银行是指银行可以在国家或州一级获得特许(或许可)的系统。银行受不同的法律约束,并由不同的监管机构监督,具体取决于他们选择的机构。
您如何判断银行是否拥有州或联邦宪章?
国家银行的名称中将带有“National”一词或在其后带有首字母“NA”。
谁特许和监管信用合作社?
与银行一样,信用合作社可以在州或联邦一级获得特许和监管。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 (NCUA)监督并为联邦信用合作社提供保险,并为参与的州特许信用合作社提供保险,就像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FDIC) 为两种类型的参与银行提供保险一样。
谁特许和监管储蓄和贷款?
储蓄和贷款,也称为 S&L 或储蓄机构,也可以在州或联邦层面进行特许和监管。货币审计长办公室是联邦特许储蓄和贷款的主要监管机构,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FDIC) 则与各自的州协调管理州特许储蓄和贷款。
综述
由于历史原因,美国有一个双重银行体系,其中银行在州或联邦层面获得特许和监管,有时两者兼而有之。双重银行体系的支持者认为,每种类型的银行,无论是国家银行还是州银行,都具有一定的优势,两者相辅相成,创造了一个更具活力和创新性的银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