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交易
由于我国的股票市场还很不规范,许多投机者也利用证券商把自己资金卡上的少量资金进行放大,买卖股票,这种种投机行为使得巨额透支成为股市上危险的黑洞,加大了股市的风险。且容易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对证券商来说,透支做股票交易的失败只能使其自食恶果。无论是面对负债累累的透支大户,还是证券商自营的失败,他们都只能“牙齿打落往肚子里吞。”因为他们搞的是违法行为,自然没有胆量公开,也找不到人来赔偿他们的损失,所以他们只好再次将目光投向股市,企图以更大规模的交易来弥补上一次的损失。
透支方面比较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1996年在深圳某证券公司上海营业部发生的一场骚乱。事情的起因就是这天有新股上网发行,一些股民准备申购。但该证券公司前几天刚向交易所透支了一笔钱,若今天再透支用来申购新股,很可能事情会败露。因此,公司希望股民先不要申购新股,待当日二级市场的资金退出来以后再说。公司的这种做法让股民们十分愤慨,纷纷要求提款到别处去申购,因此秩序大乱。这只是1996年众多股市违规透支案件中的一件,它属于证券商为获取超额利润而利用自己的便利条件,违规挪用股民存款入市的欺诈行为。随着《证券法》的实施和监管力度的加强,证券市场透支交易作为有了实质性的改观。
“巧用”资产评估的陷阱
发行公司在发行股票时,要报送经资产评估机构签署的资产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签证的验资报告。而经过批准上市的发行公司要在每个会计年度,向证券主管机构报送中期财务报告书。在这里,有些上市公司为了自身利益,想方设法的在财务报表上大做文章,一是遗漏重要情况,二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等资产评估机构在资产评估上弄虚作假。
在我国,由于评估的范围涉及到资产出售、中外合资、股份制经营、企业兼并、资产租赁、企业清算、抵押担保等10多种经济行为,资产评估的难度大,因此资产评估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在客观上存在着许多漏洞。
而一些企业主观上对资产评估的期望值又很微妙;有时希望“高成”,有时又希望“低就”。刚搞股份制改造时,希望把资产评低一些,这样职工分红就多些。而有时企业又希望把资产评高一些,尤其是在企业与别人合资时候。因为这样可以使企业在其实际投资额并没有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仅通过较高的资产评估就达到在自己的注资的企业中资产份额加大的目的。总而言之,不管是为了何种目的,一些上市公司利用资产评估的漏洞弄虚作假,从而使不知内情的股民在购买股票时大上其当。在这方面xx公司的做法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1992年7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xx实业公司的股票自即日起暂停交易。其原因除了有股本投入不实,非法窃取控股地位外还有很重要的一条原因,那就是资产评估上有问题。1988年9月,已由xx公司非法窃取了控股权并由xx公司单方面增资后的xx公司拟从股份制企业转为中外股份有限公司,于10月4日请深圳经济特区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第一次资产评估,评估后认定原420万元的资产已增值为2754万元。
1989年4月,xx公司的股票准备上市,为此进行第二次资产评估,经深圳市xx审计事务所所评估认定:xx公房地产升值金额高达4553万元。
姑且不说这两次评估的公正性如何,评估升值超过几千万,按规定只有当存量资产作为股权出售才能变现,而xx公司却在未出售任何资产的情况下,把资产升值部分变成现金汇出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