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觀主義者說,如果你投資了一家公司申請 破產,祝你好運,拿回任何錢-或者如果你這樣做,你很可能會從美元上拿回幾分錢。但事實果真如此嗎?答案取決於許多因素,包括破產類型和您持有的投資類型。
重點摘要
- 如果公司無法償還債務,可以申請第7章或第11章破產。
- 第7章只是清算公司的資產,而第11章允許企業繼續根據重組計劃運營。
- 如果你投資的一家公司宣布破產,你獲得多少回報將取決於破產的類型和投資類型,比如股票與債券。
公司破產的類型
破產程序的類型——第7章或第11章——通常提供了一些線索,說明普通投資者是否會收回全部、部分或全部財務股份。但即便如此,也會因具體情況而異。還有一個債權人和投資者的啄食順序,它決定了誰先得到償還,第二和最後(如果有的話)。在本文中,我們將解釋當上市公司根據第7章或第11章申請保護時會發生什麼,以及這對投資者有何影響。
第7章
根據美國破產法 第7章 ,「公司停止所有業務並完全停業。受託人被 任命清算( 出售)公司的資產,這筆錢用於償還債務,「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指出。
但並非所有債務都得到同等對待。毫不奇怪,以最低風險簽約的投資者或債權人首先得到報酬。例如,持有破產企業 公司債券 的投資者的損失敞口相對較低:他們已經放棄了參與公司任何超額利潤的可能性(就像他們購買股票一樣),以換取定期支付債券特定利息的安全。
然而,股東有可能從公司利潤中分得一杯羹,這反映在股價上漲上。但作為獲得更大回報的可能性的回報,他們承擔了股票可能反而失去價值的風險。因此,在第7章破產的情況下,股東可能無法獲得其股票價值的全額補償。鑒於這種 風險回報權衡,當破產發生時,股東是債券持有人的第二順位似乎是公平(和合乎邏輯的)。
有擔保債權人 承擔的風險甚至比債券持有人小。他們接受非常低的利率,以換取根據公司義務抵押的公司資產的額外安全性。因此,當一家公司倒閉時,其有擔保債權人在任何常規債券持有人開始看到他們剩餘的份額之前就得到了償還。這一原則被稱為 絕對優先權。
第11章
在第 11章 破產中,公司不會倒閉,但可以重組。一家提交第11章的公司希望將來恢復正常的業務運營和良好的財務狀況。這種類型的破產通常由需要時間來重組已經變得無法控制的 債務 的公司提出。
2021年9月1日,美國破產法院法官Robert Drain批准了奧施康定製造商普渡製藥LP第11章破產的45億美元和解。該和解解散了普渡製藥公司,並創建了一家新的公益公司,負責資助阿片類藥物成癮治療和預防。它保護前擁有者薩克勒家族 - 他們將在九年內支付45億美元,包括聯邦和解費 - 免受與阿片類藥物流行有關的法律索賠。普渡大學還同意發佈與此案有關的3000萬份檔。
2021年12月16日,一名聯邦法官推翻了45億美元的和解協定,該和解協定在法律上保護薩克勒家族成員免受未來阿片類藥物訴訟的影響。
第11章允許公司重新開始,但它仍然必須履行重組計劃規定的義務。第11章重組是所有破產程式中最複雜、通常也是最昂貴的。因此,只有在公司仔細考慮了所有替代方案之後,才會進行。
上市公司傾向於根據第11章而不是第7章提交申請,因為它允許他們繼續經營業務並參與破產程式。進入第11章的公司不是像第7章那樣簡單地將其資產移交給受託人進行清算,而是有機會重組其財務框架,理想情況下,恢復盈利。如果該過程失敗,公司的所有資產都將被清算,利益相關者將按照絕對優先順序進行償付,如上所述。
當一家公司申請第11章時,它被分配了一個代表債權人和股東利益的委員會。該委員會與公司合作制定計劃,重組業務並使其擺脫債務,將其重塑為一個有利可圖的實體。股東可能會對計劃進行投票,但這永遠無法保證。如果委員會無法制定合適的重組計劃並經法院確認,股東可能無法阻止公司資產被出售以償付債權人。
當一家公司申請第11章破產時,投資者基本上有兩種選擇:把它熬到最後,希望公司能夠復甦,或者只是紓困並承擔損失。
破產如何影響投資者
顯然,無論是通過其股票還是 債務工具,沒有人向公司投資,期望它宣布破產。但是,當您在政府發行的證券的無風險領域之外冒險時,您正在接受這種額外的風險。
當一家公司開始破產程式時,其股票和債券通常會繼續交易,儘管價格極低。一般來說,如果您是股東,在公司宣布破產之前,您通常會看到您的股票價值大幅下降。瀕臨破產的公司的債券通常被評為 垃圾。
一旦公司破產,您很有可能無法收回投資的全部價值。事實上,您很有可能根本無法取回任何東西。
在第11章破產期間,正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總結的那樣,“債券持有人將停止收取利息和本金,股東將停止領取股息。如果您是債券持有人,您可能會收到新股票以換取您的債券,新債券或股票和債券的組合。如果您是股東,受託人可能會要求您寄回舊股票,以換取重組公司的新股。新股的數量可能較少,並且可能比舊股的價值低。重組計劃將闡明您作為投資者的權利,以及您可以期望從公司獲得什麼(如果有的話)。
基本上,一旦公司申請任何類型的破產保護,您作為投資者的權利就會發生變化,以反映公司的破產狀況。雖然一些公司在進行重組后確實成功捲土重來,但許多其他公司卻沒有。如果你在第11章之前公司的股份最終在重組后的公司中變得一文不值,那麼它很可能不會像以前那樣多。
在第7章破產期間,投資者的階梯甚至更低。通常,正在經歷第7章程式的公司的股票變得一文不值,投資者只是失去了他們的錢。如果您持有債券,您可能會獲得其 面值的一小部分。您將獲得什麼取決於可用於分配的資產數量以及您的投資在優先順序清單中的位置。
有擔保債權人最有可能收回其初始投資的價值。 無擔保債權人 必須等到有擔保債權人得到充分補償後才能得到任何補償。股東通常很少得到任何東西。
綜述
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關於破產沒有太多好說的。無論你對一家公司進行何種類型的投資,一旦它破產,你的投資可能會比你預期的要少。
總的來說,第11章比第7章更適合投資者。但無論哪種情況,都不要期望太高。進行第11章程式的公司相對較少,在重組后再次盈利;即使他們這樣做,也很少是一個快速的過程。作為投資者,你應該對公司的 破產 做出反應,就像如果公司的股票因其他原因意外下跌一樣:認識到公司的前景急劇下降,問問自己是否仍然想承諾。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就放下你失敗的投資。在公司進行破產程式時堅持下去,可能只會導致不眠之夜,甚至可能在未來造成更大的損失。如果沒有別的,你可能會 從你的稅收中承擔資本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