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資產重組的價值效應爲正的結論有[Ross和zimmerman(1999),Weston、Chung、Siu(2000)]:Levy和Sarnat(1970)發現資產重組後新公司的證券發行費用和交易成本方面出現了規模經濟。Nielsen和Meli(1973)發現當收購公司現金流比率較大,而被收購公司該比率較小時,作爲資產重組收益近似值支付給被收購公司的溢價比率較高。Jenson和Ruback(1983)發現作爲兼併收購目標的公司的股東獲得了30%收益率。Healy、palepu、Rubaek研究了1979年至1984年間美國50起最大兼併活動的收購後的業績後,發現資產重組公司進行行業調整後,資產週轉率顯著改善了,收益與資本市場價值之比也顯著改善了。這意味着資產收益率的改善不是來自於可以提高現金流利潤與銷售額之比的僱員成本的減少,而是來自於可以提高資產收益率的更好的資產管理。德尼斯和希漢(1988)分析了31例大宗股權轉讓公告的市場反應後發現,在公告前一日,股價上漲了7.3%,公告前後30天股價上漲12.8%。Berkoviteh和Narayanan(1993)對330個資產重組樣本進行了研究,發現其中252個交易(佔76%)獲得了正的收益,他們得出的結論是:總的收益大部分爲正,而且在兼併和接管活動中協同效應似乎成了主要的推動因素,資產重組活動傾向於創造價值。
在國內,原紅旗、吳星宇(1998)的研究結果表明:資產重組後的新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均有所下降;投資收益佔總利潤的比率除混合重組外,其餘類型均有所上升;剝離資產和混合重組類型的每股收益(EPs)、淨資產收益率(ROE)指標均有所上升,但收購兼併和資產置換的EPS、ROE指標均有所下降,股權轉讓的EPS、ROE指標呈現相反方向的變化,且變化不甚顯著。該項研究發現財務指標的變動與公司重組的方式和重組各方的關聯關係有關。陳曉舜(1998)的研究發現資產重組給深市上市公司帶來的效應是明顯的,其中進行資產結構調整和產業轉換的上市公司的效應最爲明顯。
萬潮領等(2001)得出瞭如下結論:①市場對控制權的有償轉讓的重組事件不僅存在較強烈的提前反應,而且在事件公告日之後,還存在明顯的過度反應特徵。②不同類型重組的市場反應與其業績的變化之間具有明顯的相關性,這種相關性以控制權的有償轉讓最爲顯著。③全部樣本公司的經營業績在重組當年或重組後的次年出現了正向變化,但隨後即呈下降態勢,表明重組在整體上並沒有導致公司的持續發展。
關於資產重組的價位效應爲負的結論有[Ross和Zimmer-man(1999),Weston、Chung、Siu(2000)]:Larigtieg(1978)以同行業公司作爲控制樣本(配對檢驗),研究發現公司重組後的業績沒有顯著的提高:Magenheim、Mueller(1988)的配對檢驗結果表明公司重組後的業績有所下降。Agrawal、Jaffe、Man-delke:(1992)研究了937起兼併交易和227起要約收購交易,發現收購公司的股東在資產重組;完成的隨後5年中損失了財富的10%。Agrawal、Jaffe、Mandeler(1992)發現市場調整後重組公司的業績有所下降。
在國內,張田餘(1999)的研究結果表明:公司的資產重組並未有效改善公司的業績,資產重組對公司價值的影響具有一定的時間性特徵;就資產重組的整體而言,市場是有反應的,但是市場在短期內,對兼併收購基本上沒有反應,對股權轉讓,資產剝離和資產置換在短期有反應,並不意味着資產重組對公司價值的影響,而很可能是某些市場力量操縱市場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