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投資組合與外國直接投資:概述
外國投資,很簡單,就是在你家鄉以外的國家投資。它涉及從一個國家流向另一個國家的資本以及在企業中擁有所有權權益或發言權的外國人。外國投資通常被視爲經濟增長的催化劑,可以由機構、公司和個人承擔。
對外國投資感興趣的投資者通常採取以下兩種途徑之一:外國證券投資或外國直接投資。外國證券投資(FPI)是指投資者從另一個國家購買證券和其他金融資產。外國證券投資的例子包括股票、債券、共同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美國存託憑證(ADR) 和全球存託憑證(GDR)。
外國直接投資 (FDI) 是指個人或公司在一國對位於另一國的企業進行的投資。投資者可以通過多種方式進行外國直接投資。一些常見的包括在另一個國家建立子公司,收購或與現有的外國公司合併,或與外國公司建立合資夥伴關係。
重點摘要
- 外國證券投資是在交易所購買外國證券,例如股票和債券。
- 外國直接投資是在外國建設或購買企業及其相關基礎設施。
- 直接投資被視爲對該國經濟的長期投資,而證券投資可被視爲賺錢的短期舉措。
- 直接投資可能只適合大公司、機構和私募股權投資者。
外國證券投資 (FPI)
外國證券投資(FPI) 是指投資於外國的金融資產,例如交易所可用的股票或債券。這種類型的投資有時被認爲不如直接投資有利,因爲證券投資可以迅速被拋售,有時被視爲短期賺錢的嘗試,而不是對經濟的長期投資。
與直接投資相比,投資組合投資的投資回報時間框架通常更短。與任何股權投資一樣,外國證券投資者通常期望快速實現其投資的利潤。
由於證券易於交易,證券投資的流動性使其比直接投資更容易出售。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說,投資組合投資比直接投資更容易獲得,因爲它們需要的投資資本和研究要少得多。
與直接投資不同,證券投資並不爲投資者提供對投資所在企業實體的控制權。
外商直接投資 (FDI)
外國直接投資(FDI) 涉及在外國建立直接商業利益,例如購買或建立製造企業、建造倉庫或購買建築物。
外國直接投資往往涉及在外國經濟中建立更多實質性的長期利益。由於所需的投資水平顯着提高,外國直接投資通常由跨國公司、大型機構或風險投資公司。外國直接投資往往被視爲更有利,因爲它們被視爲長期投資,以及對國家自身福祉的投資。
同時,直接投資的性質,例如創建或收購製造設施,使得清算或退出投資變得更加困難。出於這個原因,直接投資通常以與在自己的國家建立企業基本相同的態度進行——目的是使企業盈利並無限期地繼續經營。對於投資者而言,直接投資意味着對所投資的業務擁有控制權並能夠直接對其進行管理。與外國證券投資相比,它還涉及更多的風險、工作和承諾。
特別注意事項
在進行外國投資時,投資者必須考慮經濟因素以及其他風險因素,例如政治不穩定和貨幣兌換風險。一種風險較高的外國直接投資形式稱爲綠地投資。跨國公司將使用綠地投資在國外創建新的子公司,通常是在新興市場。使用綠地一詞是因爲母公司從頭開始建造子公司(類似於農民準備種植田地)。
綠地投資的一個缺點是母公司可能需要花費鉅額資金才能讓子公司運營。這可能包括購買土地、建造生產設施和培訓當地勞動力。其他進入壁壘可能包括滿足當地對外國企業的限制、繳納所需的稅款和許可費,以及使用國內製造的部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