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雙體?
雙支配是一種經濟狀況,其中特定產品或服務只有兩個大買家。這兩個買家共同決定了市場需求,從而賦予他們相當大的議價能力,假設 他們的數量超過了競相向他們出售產品的公司。它可以與壟斷或僅存在一個大買家的市場進行比較。
雙寡頭也被稱爲“買家的雙頭壟斷”,與寡頭壟斷相關,寡頭壟斷是描述買家數量有限的市場的術語。這一經濟理論可以追溯到法國數學家奧古斯丁·古諾的著作。
要點
- 在雙寡頭中,存在一個只有兩個大買家購買某些產品或服務的市場。
- 因此,這對買家單獨決定了市場需求。
- 他們的綜合議價能力可以減少競爭並提高利潤,但代價是賣家的利益。
- 雙支配地位與高進入壁壘相關,阻止新進入者(買家)進入市場。
瞭解雙權
雙支配地位賦予公司足夠的影響力來挑剔並壓低價格。當賣家多於買家時,買家就擁有市場力量。類似的理論也適用於寡頭壟斷——只有少數賣家,或者更相似的是,雙寡頭壟斷——市場上只有兩個大賣家。
雙共體的一個簡單例子是,一個城鎮只有兩家正在營業的餐館正在僱用工人。如果鎮上有很多服務員和廚師,這兩家餐廳就會發現自己處於較高的議價能力,這可能使他們能夠提供比更多公司競爭招聘時更低的工資。
廚師和服務員別無選擇,只能接受低工資,除非他們選擇不工作。這表明,雙持企業不僅有能力降低供應成本,而且有能力降低勞動力價格。
或者,一個由小船組成的捕魚船隊在其出發的小港口城鎮可能只有兩個批發買家。這兩個買家將持有雙重所有權,並能夠對漁船捕獲物的批發價格施加影響力。
寡頭壟斷和寡頭壟斷理論,又稱古諾競爭理論,是由法國數學家奧古斯丁·古諾在其 1838 年的著作《財富理論的數學原理研究》中提出的。
特別注意事項
雙寡頭的議價能力並不總是能帶來更低的價格和買家的競爭優勢。與任何寡頭壟斷或寡頭壟斷一樣,雙寡頭壟斷的成員面臨着一種囚徒困境,即買家可以通過串通壓低價格來集體受益,但每個人都有動機通過向賣家提供更高的價格來擊敗其他買家。
根據買家選擇的策略,這可能會導致較低的市場價格或更高的市場價格,更接近有競爭力的市場價格。
雙主體的現實例子
在亞馬遜公司( AMZN )在零售領域佔據主導地位之前,沃爾瑪公司( WMT )和好市多批發公司( COST )對其商品供應商擁有雙支配權。任何零售商品供應商都需要通過這些連鎖店進行分銷,否則就會滅亡。這使這兩家公司擁有強大的議價地位,並有能力從其他公司那裏獲得讓步。
在股票市場上,金融工程師認識到了這一點,至少對沃爾瑪來說是這樣。他們創建了一個依賴向沃爾瑪銷售的公司的指數,稱爲沃爾瑪供應商指數。
另一個很好的例子是蘋果的 iOS 和谷歌的 Android。它們合計佔據了全球近 100% 的移動操作系統市場份額。因此,他們對移動應用程序分發市場和移動應用程序開發人員的勞動力擁有重大影響力。
雙重壟斷和進入壁壘
保持獨特和少數是公司努力實現的目標。競爭較少通常會帶來更強的定價能力和更高的盈利能力。通常情況下,其他公司會試圖從中獲利,消除雙寡頭,儘管當最終產品或服務具有很高的進入壁壘時,這並不那麼容易。
盈利能力和長期成功取決於公司能否保持可持續的競爭優勢。 1980年,哈佛大學教授邁克爾·波特(Michael Porter)在這一理論的基礎上,引入了一種名爲“五力”的模型,幫助管理者和投資者檢查公司在其行業中擁有多少權力。
波特的力量之一恰好是顧客的力量。當客戶較少而供應商較多時,客戶有權壓低價格並制定交易條款。反過來,供應商需要在談判和產品中變得更具競爭力,才能贏得客戶業務。
波特模型中的其他力量是新進入者的威脅、現有競爭、替代產品的威脅以及供應商的力量。
雙頭壟斷和雙寡頭壟斷
在極少數情況下,一家公司既可以是雙寡頭壟斷,也可以是雙寡頭壟斷。當您乘坐飛機時,您可能會注意到您乘坐的飛機可能是波音公司 ( BA ) 或空客公司製造的。他們是向航空公司出售飛機的主要賣家,因此,也恰好是用於製造飛機的設備的主要買家。
有數百家航空航天零部件製造商競相贏得合同,幫助製造最新的波音和空客飛機。波音和空客經常在談判中佔據主動,特別是在那些提供飛機不需要的商品或零部件的公司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