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人們對加密貨幣的興趣激增,人們越來越需要明確這些新貨幣及其驅動技術的法律含義。世界各地的監管機構、稅務機關和中央銀行都在努力瞭解數字貨幣的性質和含義。與此同時,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投資這些貨幣賺大錢,但他們在買賣加密貨幣時也要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
加密貨幣的法律地位之所以模糊,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它相對於傳統貨幣和支付系統而言較爲新穎。
重點摘要
- 加密貨幣的監管仍處於不確定狀態。
- 明智的加密貨幣投資者應該考慮將其持有的資產報告爲外國資產,儘管要求仍不明確。
- 有一點是肯定的:加密貨幣交易的利潤在美國屬於資本利得稅。
- 缺乏集中權威可能會給加密貨幣持有者帶來法律和財務風險。
加密貨幣錢包的所有者可能很快就需要提交 FinCEN 表格 114,這是要求在外國銀行賬戶中持有大量資產的美國納稅人提交的報告。
加密貨幣和稅收
對於加密貨幣投資者來說,最重要的法律考慮因素之一是政府稅務機關對加密貨幣持有的看法。事實上,他們的觀點在不斷變化,加密貨幣投資者需要關注他們的最新聲明。
資本收益和加密貨幣
在美國,美國國稅局將加密貨幣定義爲財產而非貨幣。這意味着個人投資者在年度納稅申報單上報告加密貨幣利潤和支出時,無論他們在哪裏購買數字貨幣,都要遵守資本利得稅法。
請注意,以上適用於買賣加密貨幣的投資者。如果您是一名員工,並且以加密貨幣作爲工資,則應將其作爲收入納稅。金額基於支付時加密貨幣的美元價值。
加密貨幣和外國銀行賬戶規定
加密貨幣交易經常涉及在外國賬戶中持有加密貨幣。截至 2022 年 1 月,聯邦法律不將外國加密貨幣賬戶視爲一種“可報告賬戶”。也就是說,加密貨幣賬戶持有人無需向美國財政部下屬機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 (FinCEN) 提交其外國賬戶的披露。
通常稱爲 FBAR,即外國銀行賬戶報告,這是 FinCEN 表格 114,必須由大量海外賬戶持有人提交。
加密貨幣錢包不包含在該要求中,但這可能隨時發生變化。FinCEN 打算提議修改有關外國銀行賬戶的備案要求,將加密貨幣持有納入其中。
加密貨幣和美國國稅局
美國國稅局表格 8938(又稱 FATCA)是稅務機構版本的 FinCEN FBAR。在國外賬戶中擁有大量資產的納稅人必須提交此特定國外金融資產聲明以及 FBAR。
截至 2022 年 1 月,美國國稅局尚未就此問題做出明確裁決。加密貨幣錢包所有者是否必須使用 8938 表格報告其持有情況的問題尚不清楚。律師、會計師和加密貨幣投資者的博客充斥着關於錢包是否是金融機構或美國國稅局是否認爲它是金融機構的爭論。
Blockpit 運營的博客專門研究加密貨幣稅收合規問題,其中提出了一條常識性建議:鑑於未能提交 FBAR、FATCA 或兩者的嚴厲處罰,加密貨幣錢包的所有者應同時提交這兩種表格。違規者可處以 10,000 美元罰款或賬戶價值的一半,並可能受到刑事處罰。
至少,在申報稅務時要諮詢對加密貨幣有一定了解的稅務專業人士。
加密貨幣的去中心化狀態
許多數字貨幣的一大吸引力也是個人投資者的潛在風險因素。加密貨幣從定義上講是去中心化的,這意味着它們沒有實體存在,也不受中央機構的支持。
儘管世界各國政府已通過各種方式介入以維護其監管權力,但 BTC 和其他類似的數字貨幣仍然不受任何司法管轄區或機構的管轄。
一方面,這讓投資者不再受制於這些機構。另一方面,這種狀況也可能導致法律糾紛。
當沒有中央權威時
數字貨幣的價值完全取決於其他所有者和投資者賦予它們的價值;所有貨幣(數字貨幣或法定貨幣)都是如此。如果沒有中央機構支持數字貨幣的價值,一旦交易或所有權出現問題,投資者可能會陷入困境。
由於加密貨幣的去中心化狀態,其另一個潛在風險與交易細節有關。在大多數其他交易中,有實體存在的貨幣都會易手。
在電子交易中,受信任的金融機構參與創建和結算存款和債務索賠。這兩個概念都不適用於加密貨幣交易。
由於這種根本差異,各類數字貨幣交易的各方之間在法律上產生混淆的可能性是真實存在的。同樣,由於這些貨幣的去中心化狀態,在這些情況下尋求法律援助的途徑可能難以評估。
加密貨幣註冊和許可
越來越多的企業將數字貨幣作爲支付方式。2022 年,您可以在微軟的 Xbox 商店、家得寶和全食超市使用比特幣。
與其他金融領域一樣,企業最終可能需要註冊並獲得特定司法管轄區和活動的許可。然而,由於數字貨幣的法律地位複雜且不斷演變,對於在加密貨幣市場運營的企業來說,這一領域顯然不太明確。
例如,只接受加密貨幣的公司可能根本不需要註冊或獲得許可。另一方面,他們可能需要根據其管轄範圍接受特殊考慮。
責任落在企業主和管理者身上,他們要確保在地方和州兩級的經營活動中遵守適當的法律程序。
例如,在聯邦層面,金融機構必須維持一定的保護活動,以防止洗錢和欺詐、資金轉移等。這些考慮也適用於處理數字貨幣的企業。
欺詐和洗錢
人們普遍認爲,加密貨幣爲犯罪組織提供了實施欺詐、洗錢和一系列其他金融犯罪的新手段。這可能不會直接影響大多數不打算使用這種新技術實施此類犯罪的加密貨幣投資者。然而,那些不幸成爲金融犯罪受害者的投資者可能不像傳統的欺詐受害者那樣擁有相同的法律選擇。
這個問題也與數字貨幣的去中心化狀態有關。例如,當加密貨幣交易所遭到黑客攻擊,客戶的資產被盜時,通常沒有標準做法來追回丟失的資金。
因此,數字貨幣投資者通過購買和持有加密貨幣資產承擔了一定的風險。
數字安全問題
這就是爲什麼與數字貨幣相關的開發人員和初創公司將大量注意力集中在創建安全的持有數字貨幣和代幣的方法上。儘管新類型的錢包不斷推出,加密貨幣交易所也一直在改進其安全措施,但投資者迄今爲止仍無法完全消除持有加密貨幣所帶來的法律風險,而且很可能永遠都無法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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