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30 日,有消息稱,理事會和歐洲議會已就擬議的加密資產市場(“ MiCa ”)監管達成臨時協議。此次干預的既定目標是保護投資者並保持金融穩定,同時促進創新並提高加密資產行業的吸引力。但是,該公告並未附有該法規的正式文本。事實上,這將不得不等到正式的批准程序完成。
但是,我們可以從安理會 6 月 30 日新聞稿中公佈的內容中了解該協議的一些條款,儘管是一般條款。
穩定幣類型的區別
第一個重要的考慮涉及監管範圍的一個方面。該新聞稿預計,MiCA 將通過要求穩定幣發行人以 1/1 的比率和部分以存款的形式建立足夠流動性的儲備來保護消費者。此類代幣的發行和交換將遵守管理儲備運作的規則,並確保足夠的最低流動性。這種機制部分讓人想起電子貨幣的監管,設想任何穩定幣持有者都可以隨時免費向發行人請求贖回。
歐洲機構的目的是監管所謂的“資產支持”穩定幣,例如 Tether 或 USDC。另一方面,算法穩定幣由於算法管理的鑄造和燃燒過程而保持穩定的價值,但前提是它們不與一個或多個基礎資產掛鉤,至少根據 MiCa 已經發布的提案草案,它們仍然被排除在外。歐盟委員會。看看這種豁免將如何應用於算法穩定幣將會很有趣,特別是在最近的 UST / Luna 穩定幣案例之後,該案例證實了與這些類型的加密資產相關的更高程度的市場和投資者風險。
排除 NFT
該聲明確認了歐洲機構將 NFT 排除在 MiCa 範圍之外的意圖,除非它們屬於受監管的加密資產類別。
與 MiCa 相關的 NFT 定義的廣度將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該聲明指的是“代表藝術、音樂和視頻等真實對象的數字資產”。根據 MiCa 的定義不符合此類條件的 NFT 可能會受到新規則的約束(例如,以多份發行的 NFT 並代表不同類型表演的權利)。
授權要求
新聞稿中表達的監管方法從授權要求的角度確認了 MiCa 原始草案中已經設想的方法。然後,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將需要獲得在歐盟境內運營的許可證。
授權將在運營商提出申請後三個月內由國家監管機構頒發。
反洗錢義務
經確認,MiCa 將不包含專門針對反洗錢法規的規定。但是,受 MiCa 監管的活動將受到 AML 法規的約束,該法規也將很快更新並適應加密貨幣。
與此同時,理事會和歐洲議會已就將所謂的“旅行規則”(要求共享有關客戶及其交易的信息)擴展到加密貨幣達成臨時協議。
環境保護
最後,聲明還談到了過去幾個月一直被熱議的另一個領域:區塊鏈運行所產生的環境影響。
關於禁止基於工作量證明系統的區塊鏈的提議的討論比其他機制(例如權益證明)更耗能,現在是一個眾所周知的問題。該提案被歐洲議會否決,並成為妥協的主題。根據相關歐洲當局 (ESMA) 制定的指南,運營商可以自由選擇使用哪個區塊鏈,但必須申報有關其環境和氣候影響的信息。
MiCA 會改變什麼
歐洲當局目前共享的信息似乎預示著加密貨幣監管問題的方法更加清晰。事實上,透明監管的存在可以支持健康的市場增長並促進歐洲市場的競爭力。該行業的經營者必須獲得有關當局的授權才能經營,並且必須遵守反洗錢法規規定的義務。
然而,MiCA 不會在加密資產世界的幾個領域引入明確和明確的規則——至少根據聲明——特別是 DAO(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eFi 平台、抵押和借貸活動、NFT 和算法穩定幣。在這方面,儘管導致其頒布的漫長工作 - 或者可能正是因為這條艱苦的道路 - MiCa 在某些方面已經與時俱進。但它的批准對於這個市場的發展來說仍然是個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