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風險套利
套利模式
在套利機制成立的前提下,最重要的是考慮交易成本,因爲這是決定套利區間的關鍵因素。ETF套利交易成本包括申購贖回費、投資組合交易費用、證券交易費用(即股票佣金,因爲ETF申購和贖回的對象都是一攬子股票組合,因此套利過程還涉及股票交易)。按照公開披露的信息,申購贖回費不超過0.5%,投資組合交易費用不超過0.25%,證券交易費用不超過0.4%,總的交易成本不超過1.05%。具體的套利過程分兩種情況。
1)滋價套利:ETF市值>ETF淨值
假設投資者有資金Y元,選擇在場內買入投資組合份額=Y/[場內價格×(1+0.25%)],再將買入的投資組合份額贖回,並將一攬子股票賣出變現。贖回的一攬子股票並變現後的價值=Y×場外價格×(1-0.5%)×(1-0.4%)/(場內價格×(1+0.25%))。如果這次套利交易有盈利,那麼套利後的價值和原始資金的比值應該大於1。根據上述兩個計算式,得到:場外價格/場內價格、(1+0.25%)/[(1-0.5%)×(1-0.4%)]=1.0116。也就是說,如果差別超過1.16%,理論上可以進行套利。
實際上在套利活動中共涉及3個價格,即場內交易價格、場外價格(投資組合份額淨值)和實際股票組合價格。投資組合的招募說明書上寫明,投資組合份額淨值追蹤50指數,其誤差範圍控制在0.001。因此,在剛纔的計算中,把實際股票組合價格近似爲投資組合份額淨值。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股票交易的多變性,不可能做到完全按淨值變現,所以還要增加變現溢價,估計在0.3%(變現溢價會隨着Y的增大而增加)。因此,價格差異超過1.5%進行套利交易的風險較低。
2)折價套利:ETF市值<ETF淨值
投資策略是先買入一攬子股票,在場外申購投資組合份額,然後在場內賣出投資組合份額。計算如下:買入股票後申購的投資組合份額=Y/(1+0.4%)、場外價格×(1+0.5%);賣出投資組合份額後的資金=Y×場內價格×(1-0.25%)/(1+0.4%)×場外價格×(1+0.5%)。得出:場內價格/外價格(1+0.4%)(1+0.5%)/(1-0.25%)=l.0116。同樣要考慮實際股票組合價格與投資組合份額淨值間的差異,也要增加溢價,估計在0.3%(溢價會隨着Y的增大而增加)。因此價格差異超過1.5%,進行套利交易的風險較低。
從以上兩種情況分析,一般的套利區間爲(-1.5%,1.5%)。但不同的機構有不同的交易成本,只要價格差別超過機構的成本,就能進行套利。但對於資金大的機構而言,大額的股票交易帶來的股票價格變動是要考慮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