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第一銀行是由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帶頭的一個項目,從 1791 年到 1811 年就存在。它的第一家也是主要的分行在費城,最終在波士頓、紐約、查爾斯頓、巴爾的摩、諾福克、薩凡納、新奧爾良和華盛頓特區開設了分行。美國第一家中央銀行,在革命後的最初幾年在塑造和支持美國新興經濟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重點
- 由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創建的第一銀行是政府使用但不受其控制的中央銀行系統。
- 第一銀行既是政府的存錢罐,也是企業和個人的私人銀行。
- 該銀行於 1817 年至 1836 年由美國第二銀行繼任。
- 從 1836 年到 1913 年,美國沒有中央銀行。
銀行的成立
美國第一銀行最初是由美國第一任財政部長亞歷山大·漢密爾頓提出的。漢密爾頓以英格蘭銀行爲藍本,並提出與美國第一銀行一起,聯邦政府將成爲主要股東,聯邦財政部將其盈餘收入存放在那裏。他的初衷是讓銀行印製紙幣,提供一種可以取代大陸元的穩定本國貨幣。
漢密爾頓最初的提議遭到托馬斯傑斐遜及其反聯邦主義同胞的堅決反對。他們擔心美國第一銀行違憲,會偏袒商業利益而不是他們想要促進的農業經濟利益。
漢密爾頓最終贏得了分歧,該銀行成立於 1791 年,擁有 20 年的章程、1000 萬美元的資本、20% 的股份由聯邦政府持有,20% 的董事會成員由聯邦政府任命。當該銀行在其首次公開募股 (IPO)中出售其剩餘股份時,它是該國迄今爲止最大的股票。大多數初始投資者是外國人,這讓幾位國會議員保持警惕,但作爲原始銀行章程的一部分,外國股東被禁止對銀行業務進行投票。同樣作爲章程的一部分,財政部長有權取走政府資金並自由檢查銀行的賬簿。
銀行的角色
該銀行作爲政府的財政代理人,但實際上並不是政府實體,因爲其 80% 的股票和董事會職位由私人投資者持有。當時,由於其資本規模,該銀行既是美國最大的銀行,也是任何類型的最大公司。
該銀行的許多職能與今天的美聯儲相同。它支付政府的賬單,收取和持有稅收,向政府提供貸款,還清政府的外債。與美聯儲不同,美國第一銀行還擔任商業銀行,向個人和公司收取存款和發放貸款。
雖然第一銀行沒有像美國造幣廠那樣從1792 年通過造幣法開始發行紙幣,但第一銀行確實發行了紙幣,這些紙幣被用作一種貨幣形式。這些票據通常是在私人借款人從銀行貸款後發行的,但最終在全國範圍內普遍流通。
美國第一銀行沒有直接制定經濟政策,但由於其作爲該國最大貸方的規模,它確實影響了利率和信貸供應。
銀行的影響
1811 年該銀行的章程生效後,它遭到強烈反對,沒有真正的支持者,因爲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在與亞倫·伯爾的決鬥中喪生。該銀行的章程沒有更新,但在聯邦政府因 1812 年戰爭需要融資後,美國第二銀行於 1816 年獲得特許。
批評者認爲該銀行對國家經濟的控制過多,並希望將這種控制權從聯邦銀行下放到州銀行。連任後,安德魯·傑克遜(Andrew Jackson)從銀行退出了所有聯邦資金,其憲章在1836年沒有續簽。
直到 1913 年,伍德羅·威爾遜總統簽署了《聯邦儲備法》,在一系列不斷惡化的金融危機最終導致 1907 年的金融恐慌之後,中央銀行系統纔回歸美國。
歸納總結
美國第一銀行是第一個中央銀行系統,在獨立戰爭後動盪的幾年裏幫助穩定了經濟。它幫助塑造了通過美聯儲延續至今的財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