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风险通常是由战争、自然灾害等所引发的,如我国2008年“5.12汉川大地震”以及2011年日本发生的海啸及地震等。
不可抗力形成的系统性风险:2008年5月12日汉川大地震期间,市场没有出现大幅下挫,与管理层维稳有一定关系。但是市场隐藏的系统性风险与日俱增,伴随着6月10日央行第五次上调存款准备金这根导火索,空头力量终于释放,形成杀伤力极大的六连阴走势。因此,诸如地震、战争这种不可抗力的风险属于典型的系统性风险,是投资者需要极力回避的(见图2-7)。
此外,不可抗力风险也包括交易所本身存在的风险。比如在股票交易过程当中,交易所或券商有时会出现停电、断电、交易所的主机或券商的终端运行不正常,通信系统的中断,主机系统运转失灵,电子干扰造成的通信系统紊乱等意外,使得投资者委托的申报无法成交等都会形成系统性风险。比如2009年台北股市曾经发生过35分钟的当机(电脑死机)事件,整个交易系统大约有43%的交易受到影响,更换芯片后才恢复正常。由于这些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在交易所或券商遇到“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约或合同造成他人损失时,交易所或券商不承担责任。但交易所和券商有责任向股民作出解释,遇到这种情况投资者可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系统性风险是造成投资者亏损的大敌,因为系统性风险总是以大幅波动形式出现,杀伤力非常大。系统性风险虽然防不胜防,但出现时仍然可以通过其规律性加以识别。所以,聪明卖出的重中之重就是防范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