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F套利基本概念
自2009年以來,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得到迅速擴容,成爲規模最大的場內基金類型。
目前,LOF的資產淨值超過3000億元,在投資策略上涵蓋了指數型、股票型、混合型及投資境外市場的QDII等多種類型。其中,主動投資股票型基金和指數基金數量最多。
LOF投資組合稱爲“上市型開放式投資組合”,也就是上市型開放式投資組百發行結束後,投資者既可以在指定網點申購與贖回投資組合份額,也可以在交易所買賣該投資組合。不過投資者如果是在指定網點申購的投資組合份額,想要上網拋出,則需辦理一定的轉託管手續;同樣,如果是在交易所網上買進的投資組合份額,想要在指定網點贖回,也要辦理一定的轉託管手續。
LOF採用交易所交易和場外代銷機構申購、贖回同時進行的交易機制,這種交易機制爲投資者帶來了全新的套利模式—跨市場套利。
(1)當二級市場價格高於投資組合淨資產的幅度超過手續費時,投資者就可以從投資組合公司申購LOF投資組合份額,然後在二級市場上賣出。
(2)如果二級市場價格低於投資組合淨資產,投資者就可以先在二級市場買入投資組合份額,再到投資組合公司辦理贖回業務完成套利過程。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套利過程中進行跨系統轉登記手續的時間較長,加上手續費的存在,當一、二級市場的價格差異並不明顯時,套利行爲可能並不能獲利。
LOF與ETF的相同之處是同時具備了場外和場內的交易方式,二者同時爲投資者提供了套利的可能。此外,LOF與目前的ETF不同之處在於,它增加了場內交易帶來的交易靈活性。
(1)ETF本質上是指數型的開放式投資組合,是被動管理型投資組合;而LOF則是普通的開放式投資組合,增加了交易所的交易方式,它可能是指數型投資組合,也可能是主動管理型投資組合。
(2)在申購和贖回時,ETF與投資者交換的是投資組合份額和一攬子股票;而LOF則是與投資者交換現金。
(3)在一級市場上,即申購/贖回時,ETF的投資者一般是較大型的投資者,如機構投資者和規模較大的個人投資者;而LOF則沒有限定。
(4)在二級市場的淨值報價上,ETF每15s提供一個投資組合淨值報價;而LOF則是一天提供一個投資組合淨值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