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欺詐?
欺詐是一種故意欺騙行爲,旨在爲犯罪者提供非法收益或剝奪受害者的權利。欺詐的類型包括稅務欺詐、信用卡欺詐、電匯欺詐、證券欺詐和破產欺詐。欺詐活動可以由一個人、多個人或整個商業公司進行。
概要
- 欺詐涉及意圖以犧牲他人爲代價非法或不道德地謀取利益的欺騙行爲。
- 在金融領域,欺詐可以採取多種形式,包括虛假保險索賠、炒作、抽水和傾銷計劃以及導致未經授權購買的身份盜竊。
- 欺詐每年給經濟造成數十億美元的損失,被捕者將面臨罰款和監禁。
欺詐解釋
欺詐涉及對事實的虛假陳述,無論是故意隱瞞重要信息還是向另一方提供虛假陳述,以獲取在沒有欺騙的情況下可能無法提供的東西的特定目的。
通常,欺詐者知道目標受害者不知道的信息,從而允許犯罪者欺騙受害者。從本質上講,實施欺詐的個人或公司正在利用信息不對稱;具體而言,審查和驗證該信息的資源成本可能足以抑制全面投資於預防欺詐的積極性。
州和聯邦政府都有將欺詐定爲刑事犯罪的法律,儘管欺詐行爲可能並不總是會導致刑事審判。政府檢察官在決定案件是否應進行審判時通常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並且如果這將導致更快且成本更低的解決方案,則可能會尋求和解。如果欺詐案件進入審判階段,肇事者可能會被定罪併入獄。
法律考慮
雖然政府可以決定可以在刑事訴訟之外解決欺詐案件,但主張損害的非政府方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欺詐的受害者可以起訴行爲人要求追回資金,或者在沒有發生金錢損失的情況下,可以起訴以恢復受害者的權利。
證明欺詐已經發生需要行爲人有具體的行爲。首先,行爲人必須提供虛假陳述作爲重要事實。其次,肇事者必須知道該陳述是不真實的。第三,施暴者必須有意欺騙受害者。第四,受害人必須證明其依賴虛假陳述。第五,受害者必須因故意虛假陳述而受到損害。
金融欺詐的類型
常見的個人抵押貸款欺詐計劃包括身份盜竊和收入/資產僞造,而行業專業人士可能會使用評估欺詐和航空貸款來欺騙系統。最常見的投資者抵押貸款欺詐計劃是不同類型的房產翻轉、入住欺詐和稻草買家騙局。
欺詐也發生在保險業。徹底審查保險索賠可能需要花費大量時間,以至於保險公司可能會根據索賠的規模確定有必要進行更粗略的審查。知道這一點後,個人可能會針對並未真正發生的損失提出小額索賠。由於索賠額很小,保險公司可能會在沒有徹底調查的情況下決定支付索賠。在這種情況下,已經進行了保險欺詐。
聯邦調查局 (FBI) 將證券欺詐描述爲犯罪活動,包括高收益投資欺詐、龐氏騙局、金字塔計劃、預付費用計劃、外幣欺詐、經紀人挪用公款、暴漲暴跌、對沖基金相關欺詐、和尾盤交易。在許多情況下,欺詐者試圖通過虛假陳述來欺騙投資者並以某種方式操縱金融市場。這些犯罪的特點是提供虛假或誤導性信息、隱瞞關鍵信息、故意提供不良建議以及提供內幕信息或根據內幕信息行事。
金融欺詐的後果
欺詐可能對企業造成毀滅性影響。 2001 年,美國能源公司安然公司發現了一起大規模的公司欺詐行爲。高管們使用各種技術來掩蓋公司的財務狀況,包括故意混淆收入和謊報收益。欺詐行爲被發現後,股東們看到股價在一年多一點的時間裏從 90 美元左右暴跌至不到 1 美元。安然公司宣佈破產後,公司員工的股權被清空並失去了工作。安然醜聞是 2002 年通過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中規定的主要驅動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