趨勢與延伸(不超過5段)都不改變原來走勢中樞的大小。換言之,走勢中樞的延伸與不斷產生新的同級別走勢中樞而形成趨勢這兩種情況下,一定不可能形成更大級別的走勢中樞。而要形成一個更大級別的走勢中樞,必然要採取第三種的方式,就是圍繞新的同級別走勢中樞產生的某個波動與圍繞前走勢中樞的某個波動產生重疊。
趨勢定位走勢級別延續定理一:在更大級別的走勢中樞產生前,原級別走勢類型將延續(也就是走勢中樞的新生)。
很多人總是說,怎麼都漲那麼多了還漲。明白了這個定理就知道,這個市場要出現變化,對最多隻出現過日線走勢中樞的走勢,在周線走勢中樞出現前不可能結束。對最多隻出現30分鐘走勢中樞的走勢,連日線的走勢中樞都沒形成過,
要想結束走勢,首先要形成日線的走勢中樞。明白這個定理,就不會整天自己嚇自己。
趨勢定位走勢級別延續定理二:更大級別的走勢中樞產生,當且僅當圍繞連續的兩個同級別走勢中樞產生的波動有重疊。包括:兩中樞區間有重疊,僅僅某中樞的波動與另一中樞重疊,僅僅兩中樞的波動重疊。
有了上面的定理,就可以很精確地討論走勢中樞的問題了:次級別的連續三個走勢類型是A,B與C,它們相對應的高低點分別是a1/a2,b1/b2與c1/c2。那麼該走勢中樞的區間就是[max(a2,b2,c2),min(a1,b1,c1)]。
走勢中樞的形成無非有兩種,一種是回升形成的,一種是回調形成的。對於第一種,有a1=b1,c2=b2;對第二種,有a2=b2,b1=c1。但無論是哪種情況,走勢中樞的公式都可以簡化爲[max(a2,c2),min(a1,c1)]。顯然A、C段,其方向與走勢中樞形成的方向是一致的。
由此可見,走勢中樞的形成與延伸,由與走勢中樞形成方向一致的次級別走勢類型的區間重疊確定。例如,回升形成的走勢中樞,由向上的次級別走勢類型的區間重疊確定,反之依然。
如圖7-16所示。
爲方便起見,把這些與走勢中樞方向一致的次級別走勢類型稱爲Z走勢段,按走勢中樞形成過程中走勢類型出現的時間順序,分別記爲Z1Z2…Zn,相應的高低點分別記爲g1/d1,g2/dn…,gn/dn,n=1,2,3…,定義D=min(dn),D'=max(dn),G=min(gn),G'=max(gn),特別定義ZG=min(g1,g2),ZD=max(d1,d2),[ZD,ZG]就是走勢中樞的區間。
趨勢定位走勢中樞中心定理一:走勢中樞的延伸等價於任意區間[dn,gn]與[ZD,ZG]有重疊。
如圖7-17所示。
趨勢定位走勢中樞中心定理二:前後同級別的兩個走勢中樞,下跌及其延續等價於後面走勢中樞G'=max(gn)<前面走勢中樞D=min(dn);上漲及其延續等價於後D=min(dn)>前G'=max(gn)。
如圖7-18所示。
高級別的走勢中樞等價於後面走勢中樞ZG=min(g1,g2)<前ZD=max(d1,d2)且後面走勢中樞G'=max(gn)≥前D=min(dn),或者後ZD=max(d1,d2)>前ZG=min(g1,g2),且後D=min(dn)≤前G'=max(gn)。
如圖7-19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