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理論形態學的基礎知識,尤其是形態學五元素基礎知識,其實非常容易理解和掌握之,在前兩本書(《解纏論1》、《解纏論2》)中,我們已經對其各自的定義和概念做過具體的講解和介紹。可問題是,許多朋友實際運用時,憑藉這點所學的基礎知識,仍然會遇到許多棘手問題,從而顯得有點捉襟見肘與束手無策。
基於市場是複雜多變、難以精準預測的,所以在實際中遭遇困難,其實也實屬正常,何況此前所學僅爲基礎知識呢。當然,形態學的五元素作爲最基礎的知識點,好比人門知識般,是必須要學習與掌握的,因爲這是學習理論的一個必經階段。這樣的過程就好比我們在上學前班的階段,認識了0到9十個阿拉伯數字,只是學會了數數,在沒有學習和掌握“加減乘除”之運用法則時,便會對數學計算顯得無能爲力。同樣的道理,在學習完基礎知識後,想要更好地面對複雜多變的市場時,我們還要學習更加深入、更系統的形態學運用原理。爲此,我們要開始全新代入形態學運用原理的幾個基本概念:走勢類型、走勢結構、走勢分類、走勢的完整性和走勢節奏等。
與後面即將介紹的走勢類型一樣,走勢結構之重要性顯而易見。
至於何爲走勢結構,我們亦要圍繞形態五元素分別地展開說明。同時亦有必要了解走勢結構在實際運用中的重要意義。
原本,在對形態五元素做定義時,就已經包含了每一個形態元素的走勢結構的定義。而且這些元素定義符合客觀規律,是從無數歷史走勢形態中歸納總結、提煉出來的,具有普遍性和適用性。由此也說明了各形態元素所定義的走勢結構符合客觀規律,也具有很廣泛的普遍性和適用性的。
只不過需要說明的是,筆元素之特殊性,沒有所謂的結構特徵,所以,對於走勢結構介紹主要圍繞其他四個元素展開。
分型結構
正如其定義所述,至少要由連續運作三筆構成,中間筆的最高價是三筆之中的最高價,其最低價也是三筆最低價中的最高價,由此構成頂分型結構(見圖);反之,中間筆的最低價是三筆之中的最低價,其最高價也是三筆最高價中的最低價,此爲底分型結構(見圖)。分型結構存在的意義在於,如果確定是真正分型的話,那麼,意味着走勢段或者走勢趨勢要發生轉折。當操作級別足夠大、能夠覆蓋交易成本、具有利潤時,則要做買賣動作。
段的結構
同樣,根據其定義所述,連接一組相鄰、性質相反分型即爲一段;而且兩個分型之間不能出現重疊現象,必須有距離的空間感,否則就是橫盤走勢。嚴格講,基於兩個性質相反、分型各自的段至少由三筆構成。所以,一個段元素如果真要符合定義之要求,而且分型之間不,可以重疊的話,那麼,至少需要六筆構成。當然,在現實中,完全僅有兩個單純分型構造而成的段元素相當少見,尤其是在較小級別的走勢中,如圖所示。
中樞結構
一個獨立的中樞結構就是三段式,按照起始段漲跌性質劃分,可分爲兩種:
一種是“下—上—下”的三段式結構,主要出現在主級別爲上漲方向的趨勢之中,並以次小級別走勢形式破壞當前級別的上漲走勢(見圖2-4);另一種是“上—下—上”的三段式結構,多半出現在主級別爲下跌性質的趨勢之中,且以次小級別的走勢形式破壞當前級別的下跌走勢(見圖)。
實際中,在某種程度而言,所有某級別中被認爲是趨勢形態的走勢,如果上升到大級別觀察,有可能只是一箇中樞三段式結構。
趨勢結構
中樞結構是比段的結構要大的級別,中樞至少包含了三段,而比中樞大的走勢結構是趨勢的結構。趨勢,至少要包含一箇中樞,而且結束段必須要遠離中樞的範圍,所以,一個狹義的趨勢至少包括了五段,其中至少包含一箇中樞三段。趨勢五段式結構如圖所示。
此外,在現實之中,我們發現,趨勢結構在很多情況下遠遠不止五段,有時候是七段式的,有時候也可能是九段式的,甚至十一段式的。趨勢九段式結構如圖所示。
對此,有些朋友或許困惑了,爲何會如此呢?但根據我們長期的觀察和研究發現,也算是一點心得與經驗總結吧,有如下幾點內容值得特別介紹。
如果,定位於某級別爲主級別的話,那麼,該級別的走勢構造最終完成時,定然會完成一個九段式的,即非常標準的趨勢元素。如果,定義當前破壞走勢只是對主級別走勢進行暫時性的破壞,那麼,該破壞段走勢僅爲次小級別的破壞程度,爲此,其破壞走勢段多半隻會構造出一個七段式或者五段式,甚至三段式的走勢結構。這裏需要注意的是,此時破壞段走勢整體上看,多是與主級別走勢方向相反,它是充當阻擋和破壞主級別走勢之用的,其實質是分力的出現所致。舉例說明,如圖所示。
如圖中所示,定位主級別爲日線級別,從6124點開始下跌起,進入日線級別的下跌構造過程中,直到一個完整的九段式趨勢走勢構造出來,才真正終結了該下跌趨勢。但是,對於臨時破壞段的2. 4、6、8段,這四個破壞段走勢結構,我們對應到其同期同階段的次小級別觀察的話,你會看到:這四段多半是處於三段式,頂多是五段式的走勢構造中。
此處列舉的是主級別走勢爲下跌趨勢的九段式構造,如果是主級別的上漲趨勢的九段式構造,同樣具有如此特性,只不過反過來理解即可。也即,如果主級別是上漲爲主,除了終將會構造完整的九段式上漲趨勢結構外,對其次小級別中破壞走勢段的構造多數是三段式或者五段式,也有可能是七段式的,且性質是以下跌爲主的走勢結構。
具體如圖所示。
再對比同期同階段的次小級別走勢,你會發現如下特點,如圖所示。
通過對比,即可驗證我們所講述的經驗:主級別走勢總是會完整完成至少九段式且標準的趨勢構造;而在其構造過程中,出現的次小;級別的破壞走勢,往往多數只會構造出七段式、五段式的趨勢結構圖,甚至三段式的中樞結構圖。如圖2一9中分別標示出的“第一處”、“第二處”與“第三處”,將其與圖2-10(爲同期同階段次小級別走勢)備註處做比較發現:同爲“第一處”位置,在其次小級別中的走勢構造出一個七段式的破壞走勢;同爲“第二處”和“第三處”位置,在其次小級別中的走勢構造中分別構造出一個三段式破壞走勢。
最後,不得不特別說明的是,其實但凡一一個擁有一組頂、底分型的段元素,在其次小級別上,都會是一個九段式的趨勢元素,而且其間往往包含着兩個中樞走勢。屆時你若想能夠觀察得到,其前提是你觀察的級別足夠小,具有充分時間、空間容納趨勢完整完成構造的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