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試圖以自身的買賣行爲造成價格的變動,並因此而獲利,這並沒有什麼明顯的“狡猾”或“不公平”。大型的法人機構可以通過龐大金額的買賣影響市場的短期價格,它們這樣做的主觀目的就是要通過相關市場的背離價格來獲利。儘管它們自身的行爲經常誘導或造成價格背離價值,但它們成功的關鍵是觀察“緊隨其後”的人到底有多少,基本上是利用“緊隨其後”者打算從莊家那裏分一杯羹的心理。
普通的參與者可以考慮:整天打算跟着主力動向、基金的思路是否有意義,或者說有多大的意義?機構投資者也應該考慮:打算操縱市場的可能性有多大,自己有那個能力嗎?或者說操縱市場的程度有多大,後果又是什麼?因爲主力的欺詐行爲是會在市場中表現出來的。市場分析師則可以考慮:自己分析主力的動向、基金的思路是不是繞了圈子?因爲基金、主力也不可能長期逆大勢而動,它們最終也是靠深人研究公司的投資價值和市場規律進行投資的。
我們必須清楚,“追捕的定義是永遠處在獵物後面”。事實證明,專心研究基金動向的人最終會被基金所測,因爲他們永遠落在基金的後面,而基金也不可能長期任意操縱市場,它們必須研究基本面。所以,與其研究主力基金,還不如踏實下來認真研究上市公司的資質和市場規律,這樣才能少走彎路。因此,在市場分析中,以分析基金或主力的動向爲主的思路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