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說,從證券市場誕生之日起,就伴隨着操縱行爲的存在。即使是在發達的西方國家證券市場上,人爲影響股價的行爲一直是一個重要而又未能得以很好解決的問題。17世紀初,在Amsterdan股票交易所創建不久,經紀人就發現他們能通過操縱股價獲利。開始之時,他們採取集中賣出策略大量拋售股票,而那些未知情投資者因害怕進一步遭受損失就會跟隨賣出手中股票,據此引發股票價格急劇下跌,隨後經紀人以較低價格買進股票持平原有倉位。這種操縱方式被稱爲“熊市搜捕”(bearraid)。同時,經紀人也發現,在“熊市搜捕”中通過散佈上市公司不良前景的虛假信息也能提高獲利的可能性。隨後幾年,這種操縱方式就出現在世界各國股票市場上。
中國股市的歷史只不過十幾年,但一直有形形色色的莊家(即操縱者)存在,而最近幾年莊家市場操縱行爲達到了高潮。市場傳言中國股市是“千股千莊”,未免有點過激,但這種說法不無道理。對我國證券市場,一般認爲,持股數在10萬股以上的股東所持流通股比例在50%以上的股票屬於莊股。按這個標準,根據最近深圳證券交易所公佈的截至2002年底的股東持股分佈情況,1999年的莊股爲60只,2000年的莊股爲41只,2001年爲27只,2002年則爲18只。滬市當然也有這樣一批莊股。雖然莊股數量在減少,但操縱力度卻在加大。
首先,從近年來所揭露、查處的操縱案件來看,數量明顯增多,問題也很大。例如從“基金黑幕”中對敲、倒倉操縱手法的揭露到“中科系”、“億安科技”操縱案的查處與懲罰,以及近來衆多上市公司虛假信息披露案件的揭發,等等;其次,從市場所形成的投資理念來看,股市中的衆多參與者都本着“股不在好,有莊則靈”的莊股情結投資思維,唯莊家馬首是瞻,一些主流媒介也推波助瀾,使更多的人相信只有莊家才能讓股價上漲,與公司股票的內在價值高低沒有關係;再次,不少上市公司和中介結構也參與其中,包裝虛假利潤、提供炒作題材、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等等,儼然使整個市場變成莊家操縱“宰殺”散戶的場所。其結果使資本市場中資金得不到有效配置,並加大了金融系統的風險,尤其是損害了廣大個體投資者的利益,不利於投資者的投資信心的培育和證券市場的穩定發展。
莊家類型有:①大的證券公司多是單獨坐莊或與其要炒作的上市公司聯合坐莊。這類莊家資金實力雄厚,且往往與商業銀行是關聯的(許多證券公司原來就是銀行辦的,現名義上雖已分離,但實際上關係密切,銀行借款是較容易的),所以,大的證券公司往往能同時做許多股票的莊家,且可利用上市公司的真假信息進行炒作;②上市公司自己炒自己的股票;③幾家上市公司聯合相互炒作對方公司的股票,然後利益分成;④國有大企業單獨坐莊,並提供資金或信息讓其相關的企業,如附屬的服務公司,或其親戚朋友當大的跟莊者,一起鬨抬股價,在達到目標價位時,通知相關企業或個人先出貨,這樣做莊者與其相關人員均可獲利。如出貨不順利,國有大企業莊家寧可自己受困,也要讓這些相關企業和個人先出貨盈利。即使莊主的貨出不去,壓的國家的錢,而盈利的則是與公司高級管理層相關的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