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法給投資創新者的保護很少,或者幾乎沒有一個在法律上活躍的投資者或許會阻止其前僱員銷售不屬於他的方法,但是如果該方法人盡皆知,該投資者就無法阻止其他的投資者使用這種方法。只有一種方法能真正保護一個有價值的投資構想,那就是閉口不言。
不幸的是,我們幾乎不可能閉口不言而掙錢。當然了,我就沒有在這方面成功過。對投資專家而言,他們的職業生涯和商業成功嚴重依賴於專業知識的展現。而如果不給出信息,就無法成功。例如,投資組合保險的先驅利蘭德和魯賓斯坦發現許多早期投資者對他們的產品感興趣,但是專業的投資者卻不願行動。實際上發展商業需要堅持和教育,這樣,他們的商業纔會增長。利蘭德和魯賓斯坦寫道:
我們願意冒險將自己程序解釋給潛在的競爭者,以及在《金融分析師學報》中發表教育性的文章不可避免地遭受了損失:我們和兩個信譽卓著的公司競爭。諷刺的是,這兩家公司都沒能取得很大成功,但是它們不經意地使得該產品的投資在許多公司中合法化,最終成爲我們的客戶。
注意,競爭幫助了他們的業務,儘管沒有幫助他們的客戶,普及度遲早會摧毀投資組合。但是,從一個商人的角度來看,這不重要。保持現有複利不變,從現在開始的幾年的巨大利潤比20多年微小利潤還要多。這個事例說明投資組合保險如何工作是利蘭德和魯賓斯坦應該做的事。
我們有必要考慮什麼信息值得保密,什麼信息不值得保密。其實許多人盡力保守祕密的東西並不值得知道。即便東西有價值,它也不一定值得保密。許多投資信息都能免費得到,因爲它們無法被捂着。相反,極其有力的策略不會過時。如果策略真正強有力,或許人們幾乎不能發現它。這看上去會使它們成爲值得保密對象的候選者。當其他人最終也能發現這個策略時,你最好公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