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風險對投資組合的風險/收益優化問題提出了新的挑戰,也需要納入考慮範圍之中。Engle和Ferstenberg (2006)指出,有必要對可能的執行風險進行研究,以解決投資組合管理中的以下問題:
在存在執行風險的條件下,風險中性的投資組合管理是否依然是最優的?
在包含多個金融工具的投資組合中,執行風險是否能夠得以分散?執行風險能否對沖?機構投資者往往會採用一些策略來最小化交易對市場的影響,而不是一次執行完所有的指令。例如,機構投資者會把大規模的指令拆分成不連續的指令在一段時間(常常是幾天)之內分開執行。因此,找出接下來的哪些交易時段具有充足的流動性,對於執行的優化而言非常重要。最近的一些研究對流動性的特徵進行了描述,有可能會對資金管理人預測未來的流動性有所幫助。流動性會隨着時間而變化,但也表現出從一個時期到下一個時期的持續性。這些研究包括Chordia, Roll和Subrahmanyam (2001 ,2002);Hasbrouck和Seppi (2001);Huberman和Halka (2001)的研究。
Obizhaeva和Wang (2005)在給定了證券的交易執行水平,以及限價指令單簿“恢復速度”(speed of recovery)的情況下,推導出了最優的指令執行規模。恢復速度估量的是限價指令單簿能用多快的速度吸收此前一系列指令執行所造成的影響。Obizhaeva和Wang (2005)發現,如果證券的限價指令單薄的恢復速度還不錯的話,那麼最優的交易策略就是在交易時間段的開始和結束的時候處理大額的交易,而在中間時段插入執行小的交易指令。小指令單之間的時間間隔取決於所交易的證券在一天之內的恢復速度是否均勻。如果恢復速度不均勻,那麼大一點的指令單應當在恢復速度比較快的時段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