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資產重組對公司規模影響的方向不同,最基本的資產重組行爲可分成四類:股權轉讓、兼併收購、資產剝離、資產置換。除此之外,還有債務重組、資產租賃,承包經營等類型的資產重組以及包含多種類型資產重組的混合資產重組。
股權轉讓是指公司的股東將其所擁有的本公司的股權(有償或無償)轉讓給併購公司的行爲。
兼併收購(merger&aequisition)是指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獲得對另一個公司淨資產的控制權和經營權,或與另一個公司實現股權聯合。
資產剝離一般說來是指公司把一條生產線、一個部門、子公司或其他一部分資產出售給第三方。
資產置換是指公司在重組中爲了使資產處於最佳配置狀態,獲取最大的收益,或處於其他目的而對其所擁有和控制的非貨幣性資產進行交換。資產置換實質上是對外收購和資產剝離的組合,只是中間省卻了貨幣資金這一中間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