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綜合納稅申報表?
合併納稅申報表是附屬公司集團的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這些公司選擇在單一申報表上報告其合併納稅義務。納稅申報表的目的是讓通過許多合法附屬機構經營業務的公司被視爲一個單一實體。合併的常見項目包括資本收益、淨虧損和某些扣除額,例如慈善捐款或淨營業虧損。
要點
- 合併納稅申報表允許附屬實體在一份申報表上聯合申報稅款。
- 這對通過多個法人實體運營的公司有利,因此可以被視爲一個實體。
- 合併的項目通常包括資本收益、淨損失和某些扣除額。
- 美國國稅局制定了許多關於如何合法允許關聯公司合併和備案的規則和定義。
- 不允許合併的公司包括某些保險公司、外國公司、免稅公司、受監管的投資公司、房地產投資信託公司和S 公司。
瞭解綜合納稅申報表
合併納稅申報表結合了附屬集團中所有包含公司的納稅義務。依法獲准參與合併集團的公司必須是納入合併範圍的公司。根據稅法的定義,可納入的公司是指除某些保險公司、外國公司、免稅公司、受監管投資公司、房地產投資信託公司和 S 公司之外的任何公司。
附屬集團在法律上被定義爲“通過股權與共同母公司相連的一個或多個可納入的公司鏈。”具體稅法將其定義爲母公司擁有 80% 或以上的投票權集團中至少一家其他可納入公司的股票價值的 80% 或以上。該集團中的公司還必須擁有投票權,並且其股票價值的 80% 必須由一家或多家其他公司擁有。
選擇提交合並納稅申報表
每個附屬公司必須同意提交 1122 表格並與 1120 表格(美國公司的納稅表格)一起提交合並納稅申報表。此後,關聯團體的任何新成員都必須加入合併納稅申報表。單個附屬公司可以離開合併集團,而集團的地位不會被終止。對於該集團來說,提交合並申報表的選擇可能很難撤銷。一旦做出選擇,該選擇對所有後續納稅年度均具有約束力,直至附屬集團終止。美國國稅局(IRS) 可能會授予中止選舉的許可。
提交綜合納稅申報表的流程
母公司提交合並納稅申報表,所有子公司必須開始遵循母公司的納稅年度。附屬公司還負責提供合併納稅申報表的某些信息。他們必須列出自己的稅務信息,例如應稅收入和扣除額。附屬公司還必須確定公司之間的任何交易。這些交易可以包括任何借貸、租賃財產或任何購買或出售的商品或服務。接下來,附屬公司必須報告其淨收入或虧損,忽略任何將合併的項目,以獲得其單獨的應稅收入。
將所有附屬公司的單獨應稅收入相加後,將合併項目在成員公司之間進行淨額計算,確定合併應稅收入。
提交合並納稅申報表的優點和缺點
優點
選擇提交合並納稅申報表的附屬集團可能會大幅改變其合併的總體納稅義務。例如,合併報表忽略關聯公司之間的銷售,因此不標記稅費。隨着最終出售給外部第三方,應稅收益或損失的遞延得以實現。一個聯營公司的收入可以用來抵消另一聯營公司的損失。資本收益和損失也可以在附屬公司之間進行淨額計算,並且外國稅收抵免可以在附屬公司之間共享。
缺點
在計算累計所得稅時,所有附屬公司的利潤和虧損都被包括在內,這可能是有害的,因爲只允許使用單一的最低抵免額。不僅公司間收入被遞延,損失也是如此。
因此,提交合並申報表對每個成員以及整個附屬團體的影響是複雜的,在做出選擇之前應仔細考慮。相關團體應考慮其資格、相對於單獨申報的總體納稅義務以及選舉對未來幾年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