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ris (1998)指出,缺乏耐心的交易者常常使用市价指令和激进的限价指令,因为他们知悉市场相关重要信息即将被公布。那些与市场价格相去甚远的限价指令单通常来自于价值驭动型交易商,他们期望能在市场中以有利的价格成交。余下的一些限价指令则由不知情的流动性交易商下单。
他们试图通过做市,或者通过发现并跟随市场价格的短期趋势而获利。图10-2给出了限价指令簿中指令单的激进程度和交易商类型相对于市场价格的分布
Kaniel和liu (2006)进一步推广了Angel(1992)和Harris(1998)的理论,他们指出,如果知情交易商拥有的私有信息能够达到足够的持久度,他们就可能会使用限价指令。Rloomfield, O'Haz和Saar (2005)讨论了为何知情交易商会是流动性提供者。
因为知情交易商知道资产的真实价值,当价格调整到限价指令不会被其他交易者樱取时,他们会第一个知道。通过度量委托单流的激进程度,交易者可能会捕捉到知情交易商的信息,并且从中获取短期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