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ris (1998)指出,缺乏耐心的交易者常常使用市價指令和激進的限價指令,因爲他們知悉市場相關重要信息即將被公佈。那些與市場價格相去甚遠的限價指令單通常來自於價值馭動型交易商,他們期望能在市場中以有利的價格成交。餘下的一些限價指令則由不知情的流動性交易商下單。
他們試圖通過做市,或者通過發現並跟隨市場價格的短期趨勢而獲利。圖10-2給出了限價指令簿中指令單的激進程度和交易商類型相對於市場價格的分佈
Kaniel和liu (2006)進一步推廣了Angel(1992)和Harris(1998)的理論,他們指出,如果知情交易商擁有的私有信息能夠達到足夠的持久度,他們就可能會使用限價指令。Rloomfield, O'Haz和Saar (2005)討論了爲何知情交易商會是流動性提供者。
因爲知情交易商知道資產的真實價值,當價格調整到限價指令不會被其他交易者櫻取時,他們會第一個知道。通過度量委託單流的激進程度,交易者可能會捕捉到知情交易商的信息,並且從中獲取短期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