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未实现损失?
未实现损失是持有价格下跌的资产但尚未出售并实现损失而产生的“账面”损失。投资者可能更愿意让损失不实现,希望资产价格最终会回升,从而至少实现收支平衡或获得边际利润。出于税收目的,损失需要先实现,然后才能用于抵消资本收益。
未实现损益可以与已实现损益形成对比。
重点摘要
- 未实现损失是由于资产价值下降但尚未出售造成的。
- 当已贬值的资产最终被出售时,未实现损失就会转变为已实现损失。
- 根据证券的类型,未实现损失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对公司的会计产生影响。
- 出于税收目的,资本损失只有已实现的损失才会被确认。
了解未实现损失
未实现损失源于尚未完成的交易的价值下跌。除非实体或投资者选择在交易仍处于这种状态时结束交易,否则他们不会蒙受损失。例如,虽然上述例子中的股票仍未售出,但损失尚未产生。只有在资产转移后,损失才会得到证实。等待投资收回这些跌幅可能会导致未实现损失被抹去,或变成利润。
未实现损失可以按一段时间计算。这可能涵盖从资产收购之日起到其最新市场价值。未实现损失也可以按特定时期计算,以比较股票何时出现下跌,导致其价值低于先前的估值。
出售无利可图的资产(将未实现损失转变为已实现损失)的决定可能是为了防止股东的整体投资组合继续受到侵蚀。如果认为股票没有回升的可能性,可能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出售资产是为了收回部分初始投资,因为股票不太可能恢复到先前的价值。如果投资组合更加多样化,如果其他资产的未实现收益超过累计未实现损失,这可能会减轻影响。
持有未实现损失的心理影响通常与持有收益不同,因为投资者希望基础资产反弹以弥补部分或全部账面损失,甚至可能为此承担额外风险。这被称为处置效应,是行为经济学中损失厌恶概念的延伸。
未实现损失与未实现收益
未实现损失的补充是未实现收益。当投资者持有盈利投资(例如自开仓以来价值上涨的股票)时,就会出现这种增长。与未实现损失类似,收益只有在平仓获利后才会实现。
会计中的未实现损失
虽然未实现损失是理论上的,但根据证券类型的不同,它们可能会受到不同类型的处理。持有至到期的证券对公司的财务没有净影响,因此不会记录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公司可以决定在报表中加上脚注提及它们。然而,交易证券按其公允价值记录在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中。这主要是因为它们的价值可以增加或减少公司的利润或损失。因此,未实现损失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产生直接影响。但它们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是中性的。可供出售的证券也按公允价值作为资产记录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
税务后果
将未实现损失称为“账面”损失意味着损失只是“账面上的”。从税收角度来看,这一点尤其重要,因为一般来说,资本收益只有在实现时才需纳税,而资本损失也只有在实现后才能在纳税申报单上扣除。
如果您在同一年既有资本收益又有资本损失,则可以使用资本损失来抵消资本收益,从而减轻您的税务负担。资本损失还可用于减轻未来资本收益的税务负担。即使您没有资本收益,您也可以使用资本损失来抵消普通收入,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允许金额。
未实现损失示例
例如,假设一位投资者以每股 10 美元的价格购买了 1,000 股 Widget Co. 股票,随后股价跌至每股 6 美元的低点。此时投资者的未实现损失为 4,000 美元。如果股价随后上涨至每股 8 美元,此时投资者将其卖出,则已实现损失为 2,000 美元。
对于税收目的而言,4,000 美元的未实现损失并没有太大的直接意义,因为它仅仅是“账面”或理论上的损失;重要的是 2,000 美元的已实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