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黑马
股票与世界上任何事物一样,没有“恒强”或“恒弱”的状态。但主力、庄家往往在顶部或次顶部时鼓吹“强者恒强”的口号,并以凶悍的狂拉,以便扩大个股的盈利,打开上行空间,在高位尽可能多地把筹码倒给跟风的中小散户。然后在震荡、压低、杀跌中,利用人们抢反弹的心理,乘机出脱获利筹码。而在底部或次底部时,主力往往鼓吹“弱者恒弱”的口号,并用凶猛的拔档、炸盘手段,引发大户、中小散户割肉盘的涌出,打开下跌空间。
为此,他们总是在大盘上涨时,肆意打压某弱势股,而在大盘下跌时,再狂炸某弱势股,使人们对此彻底丧失信心,主力却不动声色地建仓,再拉高台阶横扫割肉盘。当大量筹码到手后,主力便将它培育成未来的“黑马”。而许多人所犯的错误正是于顶时,在“恒强”、“超强”的“黑马”上追涨吃套而在底部时,总是与“恒弱”、潜在的黑马告别,割肉杀跌。如此操作,岂有不输之理!
忌炒“国家股转让股”
“国家股转让股”,是指上市公司总股本中国家股比例超过50%,处于绝对控股地位的股票。如沪市的“原水股份”、“电器股份”、“沪昌特钢”等。
“国家股转让股”之所以不能炒,原因有三:
其一,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配股时,会令人担心只重视国家利益,忽视社会个人股的利益;
其二,根据于1994年颁布执行的《公司法》中“同股同权”的精神,国家股比例过大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上市转让,这意味着该股个人流通股的盘子将扩大一至数倍,市场属性变差,不易炒作。沪市的“申能股份”、“哈医药”在国有股转让后,股价被股民自动“除权”降价,尽管这两只股票依然“含权”(含1992年送配股权、含1994年送配股权),股价却比其他“除权”二三线股还低,也炒不起来,原因在于盘子大了。所以,沪市股市对国家股比例高的股票敬而远之。
其三,“国家股转让股”由于国家绝对控股,故而不可能被另一家上市公司“收购”,也难以“控股”。在沪市“收购概念股”受宠之际,尤其是1994年随着海外投资者涌入,此类题材将层出不穷时。“国家股转让股”自然要受冷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