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零售外匯交易商 (RFED)?
零售外匯交易商 (RFED) 充當場外、場外交易 (OTC) 外匯交易的對手方,其中金融工具的買賣不涉及任何交易所。
摘要
- 零售外匯交易商 (RFED) 充當場外、場外交易 (OTC) 外匯交易的對手方,其中金融工具的買賣不涉及任何交易所。
- 零售外匯交易商為沒有資格在其他地方執行這些交易的人完成外匯交易、期貨合約、期貨合約期權和期權合約。
-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 並不直接監管這些交易,但仍對想要處理這些交易的個人提出要求。
- 零售外匯交易商必須成為美國國家期貨協會 (NFA) 的成員。
- RFID 還必須有至少一名與外匯有關的人的委託人。
了解零售外匯交易商 (RFED)
零售外匯交易商為沒有資格在其他地方執行這些交易的人完成外匯交易、期貨合約、期貨合約期權和期權合約。交易可以通過槓桿、保證金或其他方式融資。融資可能來自交易對手、要約人或為這些人工作的第三方。這種類型的交易通常是場外交易、場外即期交易。
雖然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 並不直接監管這些交易,但他們確實對誰可以處理這些交易設置了限制。零售外匯交易商必須成為美國國家期貨協會(NFA) 的成員,才能與公眾開展業務。 RFID 可以是個人或組織。
外匯期貨合約通常在公認和受監管的市場以及銀行間市場進行交易。銀行間市場是金融機構用來在它們之間進行大量貨幣交易的全球網絡,不對零售交易開放。對於散戶交易者,大多數交易將在 CFTC 或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控制的網站上進行。但是,可以利用零售外匯交易商提供的場外交易或場外交易 (OTC) 市場。
場外交易直接發生在兩方之間,例如個人和授權的外匯交易商或經紀人。票據交換所不參與訂單流程。這些場外交易主要通過電子方式或電話進行。零售外匯交易商充當個人之間的做市商,並為其服務收取費用。儘管對 RFID 存在一些監督,但許多針對經紀人和交易商的標準 SEC 規則可能不適用於外匯交易。
零售外匯交易商的監管
美國國家期貨協會 (NFA) 監管和監督外匯交易。他們有責任確保每個人都在合法和受監管的情況下開展業務。 NFA 的歷史可以追溯到 1974 年國會成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時。
創建 CFTC 的立法也促成了註冊期貨協會的成立,該協會允許組建自律組織。 1981 年,國會指定 NFA 為官方機構,NFA 於 1982 年開始監督工作。
RFED 還必須有至少一名與外匯有關的人的委託人。關聯人是徵求訂單、客戶或客戶資金的人,或監督參與這些類型工作的人的人。與外匯有關的人還必須遵守 NFA 的規則,並且可能必須提交包括指紋在內的文書工作。
根據 NFA 的規定,感興趣的人必須在網站上註冊,完成申請,遵守合規要求,並支付不可退還的申請費和會員費。其他條件包括提交指紋識別和證明在外匯交易方面的熟練程度。 NFA 還表示,所有與外匯有關的人都必須通過新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