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多數人想到經紀公司時,我們會想到一家金融服務公司,它爲散戶投資者提供進入市場的機會,並代表他們買賣證券。經紀商提供額外的交易相關功能,包括研究工具、新聞、分析和報價。
然而,大多數經紀公司還有許多不涉及零售交易的其他業務角色。該公司的承銷和主要貿易部門確實可能構成其持續業務的最大部分。
在這裏,我們看看這另外兩項活動是什麼以及它們在發行證券的過程中如何發揮作用。
要點
- 經紀公司以代表客戶促進交易而聞名,但經紀人的主要利潤中心可能在別處。
- 承銷可能是一項利潤豐厚的業務,其中包括幫助公司註冊和發行證券,以便在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上交易。
- 經紀公司也可能有交易櫃檯,用公司的錢買賣證券,在各種市場中使用複雜的策略。
一級市場
通常,經紀業務最賺錢的方面是由尋求籌集資金的公司出售全新的證券。發行新股就是所謂的一級市場。
最初只有券商參與一級市場活動,涉及到承銷或融資的過程,很長一段時間內根本不涉及零售券商。情況發生了變化,如今大多數綜合經紀公司現在都有承銷和經紀部門。
作爲承銷商,券商處理來自公司或其他發行機構的證券的初始發行和分銷——以普通股或優先股或公司債券的形式。承銷商爲此服務收取費用,並可從首次公開募股(IPO) 中進一步賺取利潤。也許是股票承銷商在 IPO 過程中最突出的作用,即在一級市場上存在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即二級市場)上向公衆開放。
因此,承銷涉及瞭解新發行證券的風險,然後找出最有效的營銷方式並將其出售給投資者。發行新證券的公司及其經紀公司共同確定發行的初始價格、發行時間和其他有助於吸引投資者的適銷性因素。一般而言,承銷部門最擔心的是,當證券仍在經紀商的庫存中時,其價格可能會惡化,從而侵蝕利潤,甚至將潛在利潤轉爲虧損。爲了應對所涉及的巨大風險,志同道合的投資公司將組成一個財團,以減輕一些個人風險,並確保在所有公司的客戶之間迅速分配證券,而不是隻在一家公司的客戶之間分配。
在談判主要證券發行的條款時,承銷商利用其在二級市場交易的所有專業知識。公司瞭解新發行證券的市場性質(即證券當前對投資者的吸引力和緊密競爭者的市場估值)。投資公司在 20 世紀中葉左右涉足市場的兩個方面的原因之一是他們擁有二級市場的專業知識,這有助於一級市場的銷售。
本金交易
一旦發行並出售了新證券,該證券就被認爲是有價證券並開始在二級市場上交易。投資公司以兩種方式之一參與二級市場:作爲委託人,在自己的庫存中持有待售證券,或作爲代理人,代表買方或賣方行事,但在交易過程中的任何時候都不擁有證券並賺取收益該服務的佣金。
在本金交易中,投資公司希望利用公司的資金在公開市場上購買證券,在自己的庫存中持有一段時間,然後以更高的價格出售,從而獲利。如前所述,投資公司參與本金交易是有利的,因爲他們非常熟悉當前的趨勢和市場狀況,因此他們擁有爲一級市場發行或新債券收益率設計合適基準的專業知識問題。此外,經紀商的交易櫃檯通常配備最先進的自動交易平臺和其他大多數零售交易者無法獲得的技術優勢。
投資公司從主要交易活動中獲得的另一個收入來源是提供流動性。由於經紀商擁有大量證券庫存,經紀商無需等待其客戶同時匹配買賣訂單即可完成交易。相反,他們可以從事做市活動。本金交易的這一優勢極大地增加了市場的流動性,並確保幾乎所有證券都有買家,即使散戶投資者通常不積極交易該證券。
委託人和代理職能的混合
有時,僅在一級市場工作的經紀公司與僅在二級市場工作的經紀公司之間的區別會變得模糊,其中委託人和代理角色的功能會混合在一起。有幾個主要活動類似於代理角色的例子,反之亦然。因此,必須採取某些措施來遵守各種規定。
在某些情況下,承銷商將無法獲得新發行的所有權,而是會盡最大努力發行。經銷商將以儘可能最好的價格將盡可能多的問題出售給其客戶,然後將任何未售出的部分退還給發行公司。當由於糟糕的市場條件或發行公司的投機性質而可能無法進行全面配售時,或者如果承銷商由於其他地方的利益衝突而被限制直接擁有發行人的證券,則最佳配售是合適的。公司。
當公司直接向二級市場發行新證券以補充在原始發行完成後開始交易的現有已發行股票和流通股時,委託人與代理角色的另一種變化發生了。在某些情況下,此類二次發行可能被歸類爲僅向預先選定的投資者和機構而非公開市場提供的私募。如果發行人的聲譽足夠好,交易商將質量問題分發給少數大型機構的風險很小。在其他情況下,公司的主要活動沒有中央市場;這些交易是在場外交易 (OTC) 市場上進行的,該市場現在由將交易商和大型機構直接相互連接起來的計算機系統組成。
綜述
經紀公司並不總是我們今天所知道的大型、多方面的商業實體。過去,個別證券公司只在一個領域開展業務,但在 20 世紀初,投資交易商開始擔任新證券發行的委託人和代理二級市場證券交易。現在委託人和代理人的角色已經混合在一起,因爲投資公司參與了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