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論第20課:走勢中樞級別擴張及第三類買賣點
前面已經很明確地指出,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由前三個連續次級別走勢類型的重疊部分確定。
中樞確定之後的走勢有兩種情況。
1.該走勢中樞的延伸。
2.產生新的同級別走勢中樞。
在趨勢裏,同級別的前後兩個纏中說禪走勢中樞之間是不能有任何重疊的,包括任何圍繞走勢中樞產生的任何瞬間波動之間的重疊。如果三個連續次級別走勢類型的重疊區間不和前面的走勢中樞有任何重疊,但圍繞該中樞產生的波動觸及前面走勢中樞的某個瞬間波動區間,這時候,就不能認爲該走勢類型是趨勢,而只是產生了一個更大級別的纏中說禪走勢中樞。
這裏必須嚴格區分兩種情況。
1.走勢中樞的延伸。這種情況下,所有圍繞走勢中樞產生的前後兩個次級波動,都必須至少有一個觸及走勢中樞的區間。否則必然產生一個新的三個連續次級走勢類型的重疊部分離開原來的走勢中樞,這是上漲而非中樞延伸。
2.一個走勢中樞完成前,其波動觸及上一個走勢中樞或延伸時的某個瞬間波動區間,由此產生更大級別的走勢中樞。
一個簡單的例子就能區別以上情況。例如,一隻股票開盤立刻封漲停,那麼只能算是1分鐘級別上出現了走勢中樞的延伸,無論這個延伸有多長時間,都不可能產生更大級別的走勢中樞。
如果該股票第二天繼續開盤漲停,那麼就形成一個1分鐘級別上的上漲趨勢。這個趨勢可以無限延伸下去,但只要依然只是形成1分鐘的走勢中樞,無論連續漲停多少天,都不足以形成即使是5分鐘的走勢中樞,除非中途有打開漲停的情況。
還有一種特殊的情況,就是所謂的莊股。如果有一個莊家特別有毛病,每天就成交一次,每次成交的價位都一樣,這樣也只是形成一個1分鐘的走勢中樞,而不能形成大級別的走勢中樞。
換言之,在“走勢中樞的延伸”與“不斷產生新的走勢中樞並相應圍繞波動互不重疊而形成趨勢”這兩種情況中,一定不可能形成更大級別的走勢中樞。
要形成一個更大級別的走勢中樞,必然採取第三種的方式,就是“圍繞新的同級別走勢中樞產生後的波動,與圍繞前中樞的某個波動區間產生重疊”。
由此可以馬上得到一個重要的定理。
纏中說禪走勢級別延續定理一:在更大級別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產生前,該級別走勢類型將延續。也就是說,只能是該級別盤整或趨勢的延續。
上圖是上證指數2005年開始的上漲走勢分析圖
看看2005年指數的走勢,就知道該定理的重要性。很多人總是說,怎麼漲那麼多了還漲?明白了這個定理,就應該知道,現在這種最多隻出現過日線走勢中樞的上漲走勢,在周線走勢中樞出現前不可能結束。從2006年8月份開始的走勢,連日線的走勢中樞都沒有形成過,最多就是30分鐘的中樞。要結束這種30分鐘的上漲走勢,首先要形成日線級別的中樞。
明白了這個定理,就不會整天自己嚇自己。這裏由定理一很簡單就能證明出一個更重要的定理,從而對走勢類型的改變給出一個更精確的、預先的界定。
纏中說禪走勢級別延續定理二:更大級別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產生,當且僅當圍繞連續兩個同級別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產生的波動區問產生重疊。
這裏來一個比喻就好理解了。纏中說禪走勢中樞就如同恆星,和圍繞該恆星轉動的行星構成一個恆星系統。而兩個同級別恆星系統要構成一個更大級別的系統,必然要至少是其中的外圍行星之間發生關係,這就是定理二說的東西。
有了上面的定理,就可以很精確地討論走勢中樞的問題了。
上圖所示爲第三類賣點的形成以及中樞級別擴張示意圖
根據走勢中樞的數學表達式:A、B、C三個次級別走勢類型,其高點、低點分別是al\a2,b1\b2,c1\c2,則中樞的區間就是[max(a2,b2,c2),min(a1,b1,C1)]。而中樞的形成無非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回升形成的中樞,一種是回調形成的中樞。對於第一種有a1=b1,a2=b2;對第二種有a2=b2,b1=c1。但無論是哪種情況,中樞的公式都可以簡化爲[max(a2,c2),min(a1,c1)]。
顯然,A、C段,其方向與中樞形成的方向是一致的。由此可見,在中樞的形成與延伸中,中樞由與中樞形成方向一致的次級別走勢類型的重疊區間確定。例如,回升形成的中樞,由向上的次級別走勢類型的重疊區間確定,反之亦然。
爲方便起見,以後都把這些與中樞方向一致的次級別走勢類型稱爲Z走勢段。按中樞中的時間順序,分別記爲Zn等,而相應的高點、低點分別記爲gn、dn。定義四個指標,GG=max(gn),G=min(gn),D=max(dn),DD=min(dn),n遍歷中樞中所有Zn。特別地,再定義ZG=min(g1. g2),ZD=max(d1、d2),顯然,[ZD,ZG]就是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的區間。
由此有了如下定理。
纏中說禪走勢中樞中心定理一:走勢中樞的延伸等價於任意區間[dn,gn]與[ZD,ZG]有重疊。換言之,若有Zn,使得dn>ZG或gn<ZD,則必然產生高級別的走勢中樞或趨勢及延續。
纏中說禪走勢中樞中心定理二:前後同級別的兩個纏中說禪走勢中樞,後GG<前DD等價於下跌及其延續;後DD>前GG等價於上漲及其延續。後ZG<前ZD且後GG≥前DD,或後ZD>前ZG且後DD≤前GG,則等價於形成高級別的走勢中樞。
由定理一,可以得到第三類買賣點定理:一個次級別走勢類型向上離開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然後以一個次級別走勢類型回試,其低點不跌破ZG,則構成第三類買點;一個次級別走勢類型向下離開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然後以一個次級別走勢類型回抽,其高點不升破ZD,則構成第三類賣點。
上圖是工商銀行(601398)2006年12月14日回調構成第三類買點
例如,工商銀行(601398)在2006年12月14日,就構成典型的日線級別第三類買點;北辰實業(601588)在2006年11月14日構成典型的日線級別第三類買點。
上圖是北辰實業(601588)2006年11月14日回調構成第三類買點
注意,第三類買賣點比第一類、第二類買賣點要後知後覺,但如果抓得好,往往不用浪費盤整的時間,比較適合短線技術較好的操作者。
一定要注意,必須是第一次回調或者回抽才構成第三類買賣點。而且第三類買賣點後,並不必然
是趨勢,也有進入更大級別盤整的可能。這種買賣之所以必然盈利,就是因爲即使是盤整,也會有高點出現。
操作策略很簡單,一旦不能出現趨勢,一定要在盤整的高點出掉,這和第一類、第二類買點的操作策略是一樣的。
思考題
1.第三類買賣點有可能和同級別的第二類買賣點重合嗎?
參考答案:有可能出現第二類、第三類買賣點重合的情況。出現這種情況,往往預示着後面的走勢比較強烈。
2.工商銀行在2006年12月22日構成日線級別第三類買點嗎?
參考答案:不構成第三類買點。對中樞的第一次回抽才構成第三類買點。
纏論點睛
1.這段數學化的語言,主要描述了第三類買賣點的形成,以及趨勢和中樞級別擴展的區別。需要注意的是,前三個次級別的重疊構成中樞,第一次回抽構成第三類買賣點,兩個中樞的重疊造成中樞級別擴展。以下跌爲例,上漲反之。
2.第三類買賣點之後,不必然造成大幅度的漲跌,也有可能會立刻形成新的中樞或者形成中樞級別擴展。但無論是形成新的中樞,還是造成中樞級別擴展,必然有次級別高低點。以上漲爲例,操作中,一旦形成第三類買點之後,次級別的上漲不能創出新高,或者創出新高之後力度衰減,就要賣出,下面至少要形成新的中樞,甚至是中樞級別擴展,也就是重新回探前面的中樞。下跌反之。
投資微言
“天地之間,其猶橐籥乎?虛而不屈,動而愈出。”天地如此,何況股票?漲跌、推動浪與調整浪、中樞與中樞之間的連接,盡在呼吸之間,這是根本的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