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跌限制起源於漲跌停板。而“漲停板”或“跌停板”,其說法起源於過去國外交易所在拍賣時,以木板敲擊桌面來表示成交或停止買賣,此法運用到股市中,就是把當股票價格漲到上限或跌到下限時的限制,叫做漲幅限制或跌幅限制。不過,在漲限價或跌限價上並不停止買賣,交易繼續進行,只是價格不變而已。一般情況下,爲了避免股票的過分波動與投機,有關部門纔會設立漲跌幅度限制。
從1996年12月16日起,深交所、上交所將上市的股票、基金的漲跌幅限制在10%以內,此後,深滬證券交易所還對掛牌上市特別處理的股票(ST股票)實行漲跌幅度限制爲5%的規定,對PT處理的股票實行漲幅5%限制,跌幅不受限制的規定。
漲跌停板盤中表現爲:漲停板的股票賣一至賣五都爲一條橫線,跌停板的股票買一至買五都爲一條橫線!
不受漲跌停板限制的情況:
(1)新股上市第一天不受漲跌幅限制;
(2)權證也不受漲跌幅限制;
(3)股改當天也不受漲跌幅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