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Facebook (FB) 流行之前,有許多社交網站至少在一段時間內吸引了用戶的注意力。缺乏戰略規劃、時機不佳或純粹運氣不佳導致這些社交媒體網站未能獲得持久力。特別是三個,它們作爲 Facebook 出現並橫掃所有社交媒體成爲社交媒體主導者之前存在的出色新貴,仍然留在人們的記憶中。在本文中,我們將討論 Friendster、Myspace 和 Second Life 流行的原因,以及每個網站最終的命運。
重點
- 在 Facebook 成爲主流社交媒體網站之前,各種社交網站曾短暫地引起公衆的關注。
- 2003 年,Friendster 是一個頂級社交媒體網站,每月活躍用戶數一度達到 300 萬。
- 2005 年,以 5.8 億美元的價格收購了音樂社交網站 Myspace,這是當時互聯網公司最大的收購案之一。
- 2008 年,Facebook 的受歡迎程度超過了 Myspace;新聞集團於 2011 年以 3500 萬美元的價格將 Myspace 出售給了 Specific Media Group 和賈斯汀·汀布萊克 (Justin Timberlake)。
Friendster
Friendster 一度被認爲是首屈一指的社交媒體網站。推出後短短几個月內,該公司每月的活躍用戶就超過 300 萬。2003 年,谷歌曾出價 3000 萬美元收購 Friendster 創始人喬納森·艾布拉姆斯 (Jonathan Abrams)。但艾布拉姆斯選擇接受風險投資,並努力發展公司。
最終,這家公司倒閉了。它無法管理新用戶的增長速度。網頁經常無法按時加載,甚至根本無法加載。而且網站重新設計似乎也不值得費心。
Friendster 於 2006 年基本倒閉,不過憑藉在部分亞洲市場的強大粉絲羣,它又存活了幾年。2011 年,它以遊戲網站的形式復活,並一直運營到 2015 年。
康奈爾大學發表的研究報告稱,Friendster 衰落的主要原因是,儘管該網站在 2009 年擁有數百萬用戶,但人們所創建的網絡之間的鏈接不夠牢固,不足以維持他們之間的聯繫。
我的空間
MySpace 於 2003 年一炮走紅,當時聯合創始人 Tom Anderson 和 Chris DeWolfe 及其朋友(均受僱於 eUniverse(後來的 Intermix Media, Inc.))基本上覆制了 Friendster 的模式,但省略了他們不喜歡或認爲沒有必要的功能。MySpace 專注於完善的基礎設施和可擴展性。它成爲用戶建立個人社區和存放個人資料、博客、羣組、照片、音樂和視頻的地方。
2005 年,魯珀特·默多克的新聞集團以 5.8 億美元收購了 MySpace 的母公司 Intermix Media。當時,MySpace 的月活躍用戶已超過 2000 萬。在新聞集團的領導下,MySpace 的估值一度高達 120 億美元。
但 2007 年之後,Myspace 在社交媒體領域一落千丈,每月有數百萬用戶流失到崛起的網站 Facebook。人們廣泛討論的一些原因是廣告過度飽和、加載時間緩慢以及功能創新的缺失。
新聞集團以 3500 萬美元的價格將 MySpace 賣給了 Specific Media Group。值得注意的是,藝人賈斯汀·汀布萊克 (Justin Timberlake) 持有該公司的股份。新 MySpace 專注於音樂,用戶可以訪問數百萬首音樂曲目和視頻。MySpace 至今仍然存在。時代公司於 2016 年從 Viant(前身爲 Specific Media)手中收購了它。
第二人生
Second Life 雖然不是傳統的社交媒體網站,但一度是互聯網上結識和與朋友互動的最流行方式之一。該網站由 Linden Lab 於 2003 年推出,是一個基於 3D 建模的虛擬世界。該網站旨在使用戶能夠通過使用虛擬形象與其他人進行虛擬互動、參與工作和在線參與其他活動。
儘管其商業模式與 Facebook 有很大不同,因此從未成爲真正的直接競爭對手,但 Second Life 一度變得如此受歡迎,以至於人們開始通過他們的虛擬形象合法謀生,並進入Second Life 經濟。一些 Second Life 用戶甚至覺得他們的虛擬化身比現實世界更自在。
到 2013 年,Second Life 的常規用戶已達 100 萬。與 Friendster 類似,Second Life 用戶的快速增長導致該公司面臨基礎設施穩定性問題。此外,該公司還被迫遵守國際法,這些法律試圖規範用戶通過網站進行貨幣交易和活動。安全問題以及一系列其他問題也隨之出現,包括色情、知識產權糾紛和欺詐。
這些因素,加上 Facebook 的高增長和用戶採用率,導致 Second Life 步履蹣跚,用戶逐月流失。Second Life 仍由 Linden Lab 運營。